编者按:今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3日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涉及12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其提起民事诉讼,亿晶光电表示会高度重视此案件,并聘请了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应诉,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今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晶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3日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涉及12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其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 5,110,399.45 元。
亿晶光电表示“由于此案处于审理状态,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但亿晶光电会高度重视此案件,并聘请了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应诉,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国电投最大供应商之一
据悉,亿晶光电是老牌光伏企业之一。在2018年开标国家电投第三批光伏领跑者基地1200MW招标采购中,亿晶光电获得511MW,是最大的供应商。
然而,但记者注意到,由于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亿晶光电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荀建华、时任董事会秘书刘党旗,以及相关股权受让方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2018年4月28日,亿晶光电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 宁波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 1号),宁波证监局认定公司、荀建华等相关当事人在重大仲裁事项、股权转让事项的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法违规事实。
决定书显示,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1月25日期间,亿晶光电发生三起仲裁事项,累计金额超过亿晶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其中第三起仲裁事项单笔金额超过亿晶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亿晶光电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信息披露违规被顶格处罚
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监会宁波监管局拟对亿晶光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荀建华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刘党旗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孙琛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亿晶光电4月24日披露年报称,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为41.38亿元,同比减少19.93%;实现净利润为4867.11万元,同比减少86.45%;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同比减少87.10%。
“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受光伏行业组件销售价格下跌影响,公司组件销售价格相比去年同期跌幅近百分之二十。另外,公司自营已并网120MW光伏电站的再生能源补贴尚未拨付,导致该应收款项由于拖欠时间较长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金较大。”亿晶光电解释称。
针对此次违规行为,厉健律师称:证监会对亿晶光电予以顶格处罚,充分表明其违法情节严重,区区六十万元罚金根本不足以有效惩戒其违法行为,股民依法索赔挽回损失才是硬道理。
厉健律师称,根据司法解释, 暂定索赔条件: 1、在2017年1月25日到2017年4月14日期间买入亿晶光电股票,并且在2017年4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在2016年12月27日到2017年5月25日期间买入亿晶光电股票,并且在2017年5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风险代理,在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据悉,目前共计43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或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亿晶光电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上述43起诉讼案件,除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2起案件已于2018年6 月29日开庭审理外,其余41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附:43起案件具体情况
原标题:投资者起诉 亿晶光电被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