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兆瓦并网光伏电站项目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公司关于开展 20 兆瓦并网光伏电站项目有关前期工作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公告2014-临003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兵团发展改革委“兵发改能源发2014232号”文件《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备案的通知》,现已完成项目备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备案文件主要内容:
1、该项目建设符合兵团光伏发电规划,符合“就地接入,当地消纳的原则”。项目备案申请报告编制规范,相关附件齐备,我委同意该项目备案。
项目业主为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由其负责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八师148团12连,建设规模为20兆瓦,建设期2014-2015年。
3、请项目单位根据本备案通知,办理规划选址、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评估、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4、本备案文件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建成投产的,不再申请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
二、本事项的投资建设还需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后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兵发改能源发2014232号”文件《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备案的通知》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