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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美国签署和平利用核能协议
日期:2014-05-0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ara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越南科技部部长阮军和美国驻越南大使大卫·希尔于5月6日正式签署了越美和平利用核能协议(“123”协议),标志着两国迈出了在该领域建立双边互信关系的重要一步。该协议是由越南副总理兼外长范平明和美国国务卿约翰·克里,于2013年10月10日在文莱举行的第23届东盟峰会上提出的。

此次签署的“123”协议,是受到美国1954年原子能法第123条“与其他国家合作”精神的启发。此次签署的协议旨在为越美加强核能研发、培训和应用(尤其在东南亚国家应用)合作建立法律框架。阮军表示,此次签署的协议为期30年,将在核电开发和核能应用方面,为越美两国加快具体项目合作带来良好的前景。

越南正在力图通过发展核电应对能源短缺问题,2030年核电有望满足越南总电力需求的10%。据估计,未来二十年越南核电市场规模为500亿美元,是东南亚第一大核电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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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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