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
可再生能源助力澳大利亚电价两年内下降2.1%
澳大利亚能源市场委员会(AEMC)的数据显示,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量的增加将有助于推动电价在未来两年内平均下降2.1%。
上周发布的澳大利亚电价趋势报告显示,到2021年,南澳大利亚的电价预计将出现史上最大跌幅,平均每年下跌120美元。其次是东南部的昆士兰州(76美元)、塔斯曼尼亚(39美元)、新南威尔士州(27美元)和维多利亚州(25美元)。
【企业】
First Solar订单已排到2020年
First Solar在2018第三季度的电话会议中表示,First Solar到2020年的订单已达到11.3GW,预计明年的组件出货量约5.4GW至5.6GW,比2018年预计2.6至2.7GW的出货量翻了一番。
公司表示,Series 6系列太阳能组件,0.20美元/瓦的制造成本是销售增长的强大驱动力。
阿特斯被评为“苏州市地标型企业”
12月21日,江苏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关于命名2018年度苏州市地标型企业的决定,经各地申报、综合评定和公示,市政府决定重新认定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41家企业、新增命名常熟市龙腾特种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2018年度苏州市地标型企业。
【财经】
工盖有限公司终止收购江苏辉华光伏股份
在今年的3月29日,工盖有限公司附属华辉新能源(淮安)有限公司(买方)与江苏辉华投资有限公司(卖方)订立协议,买方将收购江苏辉华光伏有限公司的全部注册资本,总代价为人民币6900万元。
由于转让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登记拖延过久,12月27日,工盖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买方与卖方订立终止契据,订约方同意终止该协议,自终止契据日期起生效。
天业通联: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
12月27日,天业通联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显示,公司正积极推进收购晶澳太阳能股权的各项工作。各中介机构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方案论证、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正在进行论证,且交易作价等核心条款尚未达成一致意见,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ST海润拟转让岳普湖海润光伏100%股权
12月26日,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拟向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岳普湖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项目公司拥有位于新疆喀什地区总装机容量20MW的已运营光伏电站项目。
海润光伏表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将不再持有项目公司的任何股权,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地方】
山东新泰伏技术领跑者基地运行监测月报(11月)
日前,水规总院完成了2018年11月新泰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运行监测月报,本月新泰基地总发电量为3453万千瓦时,环比减少43.1%;平均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69小时,比上月减少52小时。
陕西汉中163.47MW光伏项目未开工
12月26日,陕西汉能发改委公示了“十二五”以来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信息,其中,共有163.47MW光伏项目未开工。
【政策】
深圳南山区光伏补贴8元/W
日前,有媒体曝出,深圳市南山区对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8元/Wp,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相关媒体查阅相关文件发现,今年10月24日至11月1日,深圳市南山区刚刚受理了2018年度第四批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分项资金的申请。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分项资金实施细则》,对于太阳能光电建设工程一体化的建设项目或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项目,装机容量不小于20KWp,且采用太阳能光电建设工程一体化的建设项目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给予8元/Wp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资助。
国家能源局:继续推进光伏扶贫等重大工程
从国家能源局处获悉,12月25日,国家能源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强调了“五大坚持”,其中,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按照“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扎实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高能源服务保障能力,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上取得新成效。
此外,会议还强调了“8个要”,要扎实抓好三大攻坚战任务落实,继续推进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光伏扶贫、农网改造、油品质量升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等重大工程,扎实推进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加大“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能源脱贫攻坚力度,进一步提升能源民生工作水平;要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乡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动供气设施向乡村延伸,完善能源基础设施网络;要深化能源重点领域改革,针对突出矛盾和关键环节,加快改革步伐,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配合推进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动降低用能成本,激发能源发展活力。
湖南省全面做好光伏扶贫风险防控工作
12月24日,湖南省扶贫办、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做好光伏扶贫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三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严格督查考核。
通知要求各级扶贫、发改(能源)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光伏扶贫风电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自查自纠,充分把握光伏扶贫面临的矛盾和困难,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推动光伏扶贫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