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 » 正文
 
阿特斯、天合胜诉!中国光伏企业反补贴调查终获突破
日期:2019-01-0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anni_hyp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近日,中国光伏企业反补贴调查终或胜诉,美国商务部的“双反”计谋未能得逞。

美国当地时间11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以下简称“美国法院”)做出了中国光伏企业阿特斯和天合光能起诉美国商务部关于光伏产品反补贴第三轮行政复审终裁的判决。

美国法院在买方信贷、低价提供铝边框项目的专项性、低价提供铝边框和光伏玻璃项目的外部基准选择、低价提供多晶硅料项目的外部基准选择和低价提供电力专项性的5个诉点上支持了原告阿特斯和天合光能,判决美国商务部重新做出反补贴第三轮复审终裁。

该案涉及在年度复审调查期内中国对美光伏产品18亿美元出口,如果美国商务部按照法院判决执行,中国光伏企业将获得巨额退税。不仅如此,此次判决否定了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反补贴实践中的一些普遍的违规做法,因此不仅是对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个案取得的突破性胜利,并且针对美国目前对中国产品反补贴调查的普遍实践具有重要的积极影响。

最终,经过一年零四个月的审理,美国法院在5个关键争议问题上判决中国企业胜诉,将美国商务部的反补贴终裁发回重审。按照判决,美国商务部需要在2019年1月29日前就本案做出重审裁定。利害关系方有机会对美国商务部重审裁定发表评论意见。之后,美国法院将做出最后判决,也有可能再次发回美国商务部重审。

对美国反补贴调查有了新的积极判例

本案对今后中国企业应对美国反补贴调查将起到判例作用。针对判决涉及的几个补贴项目,包括买方信贷和低价提供成本要素项目,美国商务部必须改变目前的实践,需要充分考虑案件的证据资料,并采用正确的分析方法才能得到最终结论,而不能仅以缺失部分信息为理由,跳过对现有证据的分析而直接依据不利可获得事实,根据政策性不利推断,作出不利于中国企业的认定。

目前,阿特斯等中国企业已经将反补贴第四轮年度复审的终裁起诉到美国法院,在本次判决的指导下,相信会得到有利于我方的结果。同时,第五轮的行政复审正在进行中,本次美国法院判决也会影响到现在进行的第五轮年度复审程序。此外,由于几乎每个美国对华反补贴调查都涉及提供买方信贷和低价提供成本要素项目,因此,此次判决对于一大批美国对华反补贴调查都具有指导意义。

美商务部要打“政策牌”  中企也不应放弃打“法律牌”

相对于美国商务部,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判例做出独立裁决,这是中国企业可以诉诸的救助手段之一。本案也恰好说明了美国商务部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特别是对不利可获得事实规则的滥用受到了美国国内司法的约束。本次判决的意义在于,在美国商务部打“政策牌”的时候,中国应诉企业不应放弃打“法律牌”,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诉诸美国法院。本案就是中国企业在遇到不公正行政裁决时寻求司法救济的例证。虽然特朗普政府无视WTO规则发起贸易战,但是美国国内法院诉讼仍是纠正美国政府错误行政行为的重要途径。

在中美贸易摩擦的背景下,中国企业必须通过各种途径保护自身利益。如果畏难退缩,情况只能变得更加糟糕,保护主义将更加盛行,美国产业申请“双反”调查将变得更加随心所欲,美国商务部的歧视性政策导向和实践也将更加肆无忌惮。

原标题:阿特斯、天合胜诉!中国光伏企业反补贴调查终获突破
 
相关阅读: 光伏 美国双反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中国贸易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