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去年在纽约被捕,罪名是贿赂非洲官员。
美国东部时间12月5日,陪审团裁定中国华信能源(CEFC China Energy Co.)旗下慈善机构负责人何志平(Patrick Ho Chi-ping)被判八项罪名中的七项罪名成立,其中包括违反《反海外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这项法律禁止为获取或维持业务贿赂外国官员。何志平面临的一项国际洗钱罪指控未成立。
陪审团花了些时间辩论美国司法部对部分罪名是否具有管辖权。检方表示,何志平在纽约遭起诉和审判,因为有数次相关会议、通讯和汇款发在曼哈顿。
各罪分开执行,加叠一起的刑期最高可被判65年监禁和罚款165万美元,宣判日期定于明年3月份。
美国曼哈顿地区检察官Geoffrey S. Berman在一份声明中称,何志平多次试图贿赂外国领导人,这已经不是寻常的商业活动,而是犯罪行为,会破坏国际市场的公平并侵蚀公众对其领导人的信任。
美国检方称何志平在全球为华信能源的利益服务,以慈善捐款为名行贿赂之实。
检方在法庭文件中称,从2014年秋天开始,何志平就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与非洲一些国家的高级官员进行一些非法交易。检方称,何志平曾将200万美元放在礼品盒中送给乍得总统Idriss Deby,还用50万美元贿赂乌干达外长。
乍得和乌干达政府均否认其官员收受贿赂。
何志平的律师称此案是「没有贿赂的贿赂案」。他们坚称何志平花了很多功夫,将付款给外国官员的纪录留下来。中国华信能源没有因为那些款项获得回报。
法庭记录显示,中国华信能源为何志平支付了辩护费用。
此案受审时最关键的证词可能来自前塞内加尔外长贾迪欧,他被延揽担任中国华信能源的顾问,在同一作证之前与何志平同遭起诉。但检方后来撤销了诉讼,因他同意为美国政府作证。
另外,美国检方还称,调查期间发现何志平还涉嫌撮合武器交易和与伊朗之间的商业活动,目的是进一步促进华信的全球利益。
何志平在2014年通过电子邮件向他的助手发送电子邮件,称:“伊朗有资金在中国的一家银行,这些资金受到制裁”,而伊朗希望通过香港的一家银行购买贵金属。要做到这一点,“伊朗人员”需要一家中国公司作为中间人;伊朗愿意为这项服务支付佣金。这封电子邮件最后称,“伊朗联系人强烈要求与我们建立石油和产品贸易关系”。
何志平曾是一名外科医生,后来弃医从政,2002-2007年担任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
从2013年起,何志平通过中华能源基金委员会(China Energy Fund Committee)在联合国主持一年一度的《中国故事》(China Story)论坛。该委员会是一个非政府组织,总部位于香港和弗吉尼亚,并担任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U.N. 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的特别顾问。
参与庭审的媒体报道,现年69岁的何志平在聆听裁判时面无表情,离开法庭时以广东话简短向记者表示,结果在预期中。何志平的律师说,还没有决定是否上诉。
原标题:何志平协助华信能源行贿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