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辽宁省康平县光伏项目,未批先建,于第四次通过环评,到底是绿色的,还是灰色的,需要打个问号?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功能。在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的当下,其意义更加非凡。光伏发电,清洁能源,近年来的投资新宠和各地支持项目。当二者狭路相逢,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据中国之声报道,辽宁省康平县三台子水库是2012年设立的重要湿地保护区之一,然而自2016年开始,29000多亩的水库有6000多亩被排干,建起了大量光伏发电项目。而且,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康平县先后组织了4次专家评议,前3次都没有通过评议,在项目建成之后,才通过环评拿到手续。
这是典型的把生米煮成熟饭后再“办证”操作。前三次都没通过环评,建成之后却神奇地拿到了,令人浮想联翩。所谓“拿到手续”,往往有一种逼宫的无奈意味。而这,又会埋下新的矛盾和隐患。
比如,对于光伏项目和水库的关系,当地村民表述是“为了光伏项目而排干水库”,当地水库管理部门的则称,这里是“病险水库”,为了保证水库安全才放掉了水,后来废物利用了。
虽然官方回应和民间声音不一致,但是未批先建却是不容否认的。既然一开始就是个错误,后面再怎么描绘,都已经失去了程序正义,而且容易越描越黑。尤其是,前三次都没通过的所谓“新能源项目”,到底是绿色的,还是灰色的,就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新能源不是免死金牌。相反,对其更应该严格要求。拿三台子水库的光伏项目来说,不仅审批压力比较小,还有来自当地政府部门的鼓励和补贴。如果任由其打着环保的名义,行伤害环境之实,那么所谓的补贴,岂不是在掏钱破坏环境了?
几十年的发展经验和教训,早已经让我们认识到,不能再走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子。那么现在,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上马新能源项目,不能搞“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买卖,更不能搞拆东墙补西墙的伎俩。在辽宁这起事件中,如果为了用上清洁能源就破坏湿地,无异于“割肾卖钱”,对可持续的健康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生态环境建设的任务,越来越成为一些地方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环保”二字也成为高频词。但是,如果一边号称环保项目,一边却破坏环境,就是赤裸裸的形式主义;如果纯粹是打着环保的幌子谋取不当利益,那么性质就更加恶劣,就是环境和当地百姓的罪人。
秦岭违建别墅事件之后,想必一些阳奉阴违搞生态环境建设的地方,已经有了足够的自省和警惕。也希望辽宁这次能吸取秦岭的教训,严查康平县三台子水库光伏项目未批先建背后的猫腻,给当地居民一个负责的交代,给公众一个明白的真相。
原标题:抽干6000亩湿地建光伏项目是“割肾卖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