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州市物价局近日出台《关于市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价格的通知》。文件规定,自1月20日起,泰州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为0.70元/千瓦时(不含电价),该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适当下调。详情如下:
关于市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价格的通知
泰价工〔2019〕5号
市区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企业: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发改工价发〔2018〕1295号)文件规定,结合成本调查情况,现就市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价格明确如下:
一、市区电动汽车(不分车型)充电服务最高价格为0.70元/千瓦时(不含电价),自2019年1月20日起执行。
二、电价按苏发改工价发〔2018〕1295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5年底前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
三、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在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充电服务价格、电价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泰州市物价局
2019年1月14日
原标题:江苏泰州出台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价格0.70元/千瓦时(不含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