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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双反” 光伏企业“弃” 美“从”欧
日期:2014-06-1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ara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美国针对中国光伏企业发起的第二次“双反”调查大棒最终还是落下了。

6月3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反补贴初裁结果,认定中国出口自美国的晶体硅产品获得了 18.56%至35.21%的政府补贴。

2011年,美国曾经发起过第一次“双反”调查,高额税率迫使中国光伏企业纷纷转道台湾曲线进入美国市场。英利内部人士则称,此次“双反”调查便是为了彻底“堵死”中国光伏企业进入美国市场的路。为了应对美国二次“双反”带来的市场萎缩,中国光伏企业已经开始考虑重启海外建厂计划。此外,欧盟市场或将重新成为光伏企业争夺的重点。

2013年8月初,多家中国光伏企业与欧盟签订了价格承诺协议,中国企业承诺出口的光伏组件价格不低于0.56欧元/千万时,每年出口限额不超过7GW。

本报独家获悉,由于0.56欧元/千万时的价格高于当地市场价格,2013年中国光伏企业总共完成的欧盟配额不足50%。

一家光伏企业高层人士称,随着进入美国市场的路被堵,考虑到出货量的要求,欧盟配额或将重新受到重视。

初裁落锤

6月3日,在中国光伏业的一片抗议声中,美国商务部公布了针对中国光伏企业发起的第二次“双反”调查的反补贴初裁结果。

根据结果,美国商务部的初步裁定指出,中国出口到美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获得超额政府补贴,补贴幅度为18.56%至35.21%,远高于2012年裁定的14.78%至15.97%的补贴幅度。

其中,中国强制应诉企业尚德和天合的反补贴税率分别为35.21%和18.56%,其他中国企业的全国范围反补贴税率为26.89%。基于补贴幅度的初裁结果,美国商务部将通知海关对中国出口的上述产品征收相应保证金。

此次“双反”调查距第一次“双反”调查仅三年。

三年前,2011年10月19日,由德国光伏企业SolarWorld美国分公司牵头联合其他6家匿名企业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申诉,要求美国政府向中国出口美国的光伏产品晶硅电池进行“双反”调查。

申诉书中点名了70余家中国光伏企业,英利、尚德、天合及阿特斯这几家大型光伏企业自然在列。当天,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双反”调查正式立案。

一年后,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双反”终裁落地,美方决定针对中国相关生产和出口企业征收介于18.32%至249.96%的反倾销关税,以及介于14.78%至15.97%的反补贴关税。

但这次“双反”调查实际上留给了中国企业一个曲线进入美国市场的机会。

“"双反"后,中国的光伏企业出口至美国的产品多数都是绕道台湾曲线进入美国本土。”一位光伏企业高管称。经过两三年的经营,中国的光伏企业在美国市场的份额非但没有下降,反而比重越来越大。

权威机构的统计显示,在美国政府不断出台促进光伏应用政策的背景下,美国很快将超过欧盟成为仅次于中国的全球第二大光伏市场,预计2014美国光伏总需求量将达到6GW。

经济观察报获得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英利、天合、阿特斯三家企业通过外购电池封装组件出口美国,使得对美发货量占到年度总发货量的比例分别为英利20%,天合15%,阿特斯17%。

按照程序,美国商务部将于7月28日公布第二次“双反”反倾销初裁结果,12月11日公布反倾销、反补贴终裁结果,并将于明年1月底最终裁定是否征税。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副秘书长孙广彬称,美国发起第二次“双反”调查,主要针对的是采购台湾地区和市场经济第三国电池在中国大陆组装的组件。

多位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的业内人士称,此次“双反”来势更猛,初裁的税率也比预期要高,未来终裁前景很不乐观。“中国光伏产品在美国市场的份额截至去年底已达60%以上。一旦此次"双反"应对失利,中国企业势必将美国市场拱手相让。”上述光伏企业高管称。

阿特斯阳光电力全球市场高级总监张含冰称,美国二次“双反”肯定会使得公司在美国光伏总体量减少。

或重抢欧盟“配额”

5月21日,以英利、天合、阿特斯为首的光伏企业及主要光伏行业组织在上海发布联合声明,反对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的第二次“双反”调查。

为了应对此次“双反”,国内光伏企业联合在近期给中国商务部递交了一份紧急报告。报告内容呼吁政府层面能够出面协调解决此次贸易争端。

美国市场预计全年安装量在5GW至6GW,其中,中国光伏产品将占一半以上。据此推算,此次“双反”影响的中国光伏产品出口额在20亿-30亿美元。

在积极抗议的同时,中国光伏企业也开始着手应对。除了继续加大中国市场的开拓外,美国和欧盟“双反”后曾多次被提及的海外建厂也重新提上议程。

目前,包括英利、阿特斯、晶澳、晶科等国内光伏企业均有在海外建厂的计划。其中,晶澳已经在南美建设了一期150兆瓦的组件产能。

此外,一位光伏企业高管称,一旦美国市场彻底被拒之门外,欧洲市场或将重新受到重视。

2012年9月,在继美国第一次“双反”之后,欧盟也启动了针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双反”调查。根据终裁结果,中国光伏企业被征收27.3%~64.9%不等的反倾销税。

但与欧盟签订价格承诺的企业将免于征收反倾销税。最终,中国有121家光伏企业与欧盟签订了价格承诺协议。

根据协议,中国输欧光伏产品每年总量不得超过7GW(700万千瓦),价格不得低于每瓦0.56欧元。

2013年8月6日,“价格承诺”协议开始实施。同时,对欧盟出口实行配额制,具体由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牵头进行,确定当年企业的出口数量,制定分配方案,提交全体价格承诺企业审议通过。

在全部欧盟配额中,将承诺协议规定的年度出口数量的60%按照企业对欧盟出口光伏电池组件占中国对欧出口光伏电池组件的份额进行分配。其中,30%按照欧盟反倾销调查期 (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的出口份额计算;30%按照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的出口份额计算。

此外,30%配额则作为鼓励和重点支持份额分配给参加行业抗辩企业。而余下的10%优先用于扶持出口规模较小企业。即对分得年度份额不足2MW的企业补足到2MW;剩余部分用于支持自有品牌、科技含量高、财务状况良好的光伏电池出口。

当时,配额制引起了广泛的争议,被认为是保护大厂商的利益而牺牲中小企业的利益。

但随着美国第一次“双反”并没有像预期那样迫使中国企业退出美国市场,中国公司在美国市场的份额反而越来越高,再加上亚洲市场的爆发,对欧洲市场的依赖程度也随即越来越低。“事后发现,这个分配基本上没有什么意义。因而0.56欧元的价格远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根本不挣钱,不用去抢,因为根本卖不出去。”上述企业高管称。2013年,中国光伏企业总共完成的欧盟配额不足50%,也就是不到3.5GW。

如今,随着进入美国市场的最后一条路被堵死,欧洲“配额”或将重新成为“香饽饽”。“不过问题的关键还是价格有点高,若中国公司能够进一步降低成本,欧洲市场的另一半配额至少可以弥补一般美国市场的量。”上述企业高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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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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