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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光伏发电月销售额低于2万免税
日期:2014-06-1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ara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昨日,国税总局发布消息称,7月1日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将由买方——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开具发票,并代征税款。“一般情况下,发票是由卖方开,但也有少数情况例外:比如农户销售农产品,农户不具备个体工商业主资格,可由买方开票。”业内人士表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销售情况与此类似,发电户以居民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居多。由买方开票后,将减少发电户办税负担,有利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推广。

武汉有85户自己发电

仅有26户并网“卖电” 
所谓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医院、学校、党政机关、居民等,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建设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利用太阳能发电。

去年5月,硚口居民高松在自家屋顶建起了湖北首座个人太阳能发电站,成为湖北个人光伏发电第一人。资料显示,包括高松在内,去年,武汉共有85家用户报装个人光伏发电,并网发电的有26家。

其实,为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国家鼓励发电户将自家用不完的电,并网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不过,发电户以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居多,大部分发电户每月销售电力产品收入仅有百元至千元。按照国家财税政策规定,发电户需向供电企业提供销售发票,买方也需要发票冲抵成本,而个人发电并不具备工商业主资格,领用发票手续繁杂。

销售额2万以下可免税

2万以上减半征税


“拿不到发票,就增加了发电户销售的难度,不利于推广。国税总局的发文,将减轻发电户的办税负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艾华表示。

据国税总局文件,2014年7月1日起,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由国家电网公司开具发票,发电户月电力产品销售额超过2万的,由国家电网所属企业按照应纳税额的50%代征增值税。而月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的可免征增值税。

据国税总局去年发布的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l日,按3%的征收率计算。以高松为例,如果一个月的销售额为3万,那他应缴纳的税额为3万×3%×50%=450元。“办税负担的减轻,或许真的会吸引越来越多的人使用光伏发电了。”有业内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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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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