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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规院调整光伏发电建筑安装工程增值税税率及相关系数
日期:2019-04-1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tangyue_zsf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发布《关于调整水电工程、风电场工程及光伏发电工程计价依据中建筑安装工程增值税税率及相关系数》的通知,此外,废止《关于调整陆上、海上风电场工程及光伏发电工程计价依据中建筑安装工程增值税税率及相关系数的通知》。
日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发布《关于调整水电工程、风电场工程及光伏发电工程计价依据中建筑安装工程增值税税率及相关系数》的通知指出,建筑安装工程增值税税率调整为9%。

此外,废止《关于调整陆上、海上风电场工程及光伏发电工程计价依据中建筑安装工程增值税税率及相关系数的通知》(可再生定额〔2018〕18号)。

该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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