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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政策陆续出台 “屋顶电站”迎来难得发展契机
日期:2014-06-2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ara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更好发展仍存制约因素

根据能源局的规划,今年全国新增备案总规模14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800万千瓦。虽然分布式光伏发电呈现出较快的发展速度,但记者采访发现,部分地区可能难以完成今年计划发展目标,要取得更好更快发展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

一是分布式光伏发电融资难,投资回收期依然较长。业内分析认为,在没有地方补贴的情况下,按每度电0.42元的国家标准补贴,商业用电业户的成本回收期6年至8年,而普通家庭的成本回收期在8年至10年。国网东营供电公司营销部相关负责人认为,目前有很多用户都在观望,主要是一次性投入大、回收周期长。

国网聊城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魏晓蔚、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集团营销总监刘建力等人表示,目前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普遍不能作为抵押从银行贷款,投资回报期长增加了企业融资难度及融资成本压力,降低了一些企业的积极性。

二是屋顶资源权益关系待理顺。首先是小区屋顶产权收益难理顺。“城市居民个人安装,需要征得相应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同意,这给许多想装太阳能发电设备的业主带来实际困难。”卓创资讯新能源分析师李祾譞说。而在工业厂房建设光伏电站则面临着工厂是否能持续经营的问题。

国网淄博供电公司营销部的专工张华珍、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安装部经理吕本杰等人表示,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投资方建设好光伏电站后,如果遭遇业主破产,那么其屋顶上的光伏系统就难保证持续的收益。

三是检测、服务体系尚不完善影响用户积极性。山东科学院能源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许崇庆等人表示目前光伏产品的质量可靠性检测、安装规范等都不健全,一些业户担心光伏产品是否能用满20年,实际发电水平是否达到标准,为此各地应尽快建立权威服务机构。“我见过同样的产品但不同的安装水平,发电效率能差10%。”许崇庆说。

配套政策需不断完善

业内专家认为,目前光伏发电正处于难得的发展机遇期,为推动光伏式分布发电更好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出台省级补贴标准。许崇庆说,国家的0.42元/度的补贴标准只是全国平均应给予的补贴水平,在东部一些太阳能资源不好的省份,只有省级补贴到位,才能真正提高业户的积极性。

二是应给予更多的融资支持。张华珍、许崇庆等人建议国家应针对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更多的融资扶持政策,建立融资扶持资金,使一些学校、医院、商场等经营稳定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得到更好的银行贷款支持。

三是加快推动建筑与光伏相结合。一些业内人士表示,针对大量企业屋顶不能满足光伏施工荷载要求的现象,建议建设部门尽快出台相关建设标准,使企业新建厂房特别是工业园区集中建设的厂房能够满足后期建设分布式光伏的建设标准。

四 是储能与国家电网配套建设。业内专家表示,分布式光伏虽然每个装机容量比较小,但是点点细流能够汇聚成江河,能量非常大,由于其不稳定性,会给电网带来冲击。为此应鼓励发展可配套的储能装置进行调节,这样既可减少对电网的冲击,也能提高业户用电效率、减少成本。同时,电网也应针对光伏发展的要求,加快配套建设以保证能够全额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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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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