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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分布式光伏项目发电每度可补贴0.42元
日期:2014-06-2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ara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25日,广州市经贸委、广州供电局共同组织了广州地区用电大客户代表,进行了主题为“提高能源效力,创造低碳共赢”的交流会。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在光伏发电项目上,广州市供电局积极响应国家和广州市政府清洁能源建设推广应用,目前,广州电网光伏发电接入有5户,容量34.4兆瓦,年发电量已达825.99万千瓦时;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已有近十项申请或有意向接入广州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2014年底完成光伏接入容量约55.23兆瓦,2015年预计将新增容量约400兆瓦。

广州市供电局已在各区(市)局营业厅设立光伏发电项目服务窗口。需要获得国家光伏补助的业主客户,可以持该意见函到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如该项目为居民光伏项目,则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的手续由供电局负责到政府办理);这里明确一下,只有已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成功备案,并纳入国家补贴名录的项目,方可享有国家补贴。

正式并网运行的光伏项目,按月进行抄表、结算和支付上网部分电量,电价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目前,广州市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是按广东省燃煤标杆电价每度电(千瓦时)0.514元(含税,下同)执行。已纳入政府补贴名录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方享有政府补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目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按发电量进行补助的(金太阳项目除外),每发一度电(千瓦时)政府补贴0.42元(含税),该补贴由广州供电局代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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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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