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红河县供电局在县发改局、水利局、国土局、环境保护局、业主项目部,设计单位等单位的通力合作下,按红河县人民政府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选址工作。
为了尽快推进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让建档立卡贫困户尽早受益脱贫,红河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光伏扶贫工作,5月5日召开了由副县长杨金万主持的红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前期工作推进会,成立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选址工作组,分为三个小组开展选址工作,从县供电局、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环境保护局、业主项目部,设计单位及建设方抽调精干人员参加选址工作,要求在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地点不能占用基本农田,不能占生态红线、不能占用水源地及生态林、商品林。
第一组负责阿扎河乡、石头寨乡、迤萨镇、洛恩乡、甲寅镇29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选址工作;第二组负责乐育镇、宝华镇、浪堤镇、架车乡24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选址工作;第三组负责大羊街乡、车古乡、三村乡、垤玛乡24个村级工作。
截止5月13日,在时间紧、任务重等多种情况下,3个小组按时间节点完成光伏扶贫电站选址工作,并在县政府二楼发改局召开总结会,对选址工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对不宜建设光伏电站,光照不足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进行重新选址。
原标题:红河县供电局完成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选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