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任凯;地址:北京;发电功率:3千瓦;总投资:4万元】
我的一小步,分布式光伏一大步
通过微博发表对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看法,“晒”一“晒”自家光伏设备的发电情况,已成为北京光伏发电“第一人”任凯的日常习惯。今年3月中旬,他与国网、地方国税局多番协商,终于拿到北京市顺义区国税局代开卖电发票的心情,写下“我的一小步,分布式光伏一大步”。
2008年从某手机品牌跳槽到光伏应用材料公司后,任凯的生活就跟新能源产生了关系。2011年,一个光伏屋顶就在他家建成了。2012年9月,《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出台使得任凯发现,除了发电自用,还可以卖电给国家,但当时只能按照北京地区脱硫煤电价的4毛钱一度卖给国家电网。而后又遇到无法开具发票等一系列难题。
任凯曾说:“个人补贴政策的出台不可避免。以前,我国90%的光伏产品靠出口,自己却没有享受到光伏产品带来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国家迫切需要打开这个市场。由于自然人不在审批范围之内,而1元/度的上网补贴电价只针对大型地面电站,所以我只能等政策。”
2014年4月16日,任凯在其博客中说道,他家的3千瓦的光伏发电系统自2013年1月并网发电以来累计发电2705度,按照国家光伏度电补贴标准(每度电0.42元,扣17%增值税后,每度电0.359元),应得补贴971元,且光伏上网电费和补贴均已拿到。上网电费由国税代开发票,未扣税(因单次金额不超过500元)。补贴无需发票,扣17%增值税。事情终于告一段落。“居民光伏系统的上网电费和补贴领取手续整个打通。我所争取的不是个人的利益,而是身后千万个潜在居民光伏消费者的利益。”
正如任凯说的“我的一小步,分布式光伏一大步”,他的实践和呼吁真的带来了光伏业的一大胜利。
【姓名:董强;地址:天津新区;发电功率:3千瓦;总投资:4万多】
个人卖电,一年综合收益为3200元左右
2013年6月,董强完成了光伏发电设备安装,成为天津市首个申请“分布式电源并网业务”的居民,2014年6月已经开始实现并网发电。到现在,董强“个人发电”已经整整一年了。
这一年董强家发电总量为3230度。“这组太阳能光伏板的设计发电量为3千瓦时,现在来看已经超过了设计标准,设备运行良好。”目前董强家分布式电源并网业务采取的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每天太阳能发电直接用于自家使用,多余部分则上网卖电。
“我们家生活电器比较多,平均每月用电量得500多度,按照阶梯电价我们家是按0.79元每度交费。而现在太阳能发电平均每月发电量为300度左右,除了国家补贴之外,还额外减轻了我们的电价负担。”
根据分布式电源并网业务所签合同,董强卖电价格执行天津地区燃煤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大约为0.41元/千瓦时。也就是说,如果卖1000度电,就可以获得410元收入。此外,国家对使用清洁能源的补贴为0.42元/千瓦时。根据核算,董强申请分布式电源并网业务以来,其一年的综合收益为32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