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光伏平价上网时代来临,国家、地方补贴强度同步减弱是不争的事实。
4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19年电价新政规定,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0.40元(含税,下同)、0.45元、0.55元/千瓦时;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即除户用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0.10元/千瓦时;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和“全额上网”模式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0.18元/千瓦时。
梳理光伏电价政策的历史,可以发现自2011年以来的8年中,光伏电价共经历了7次调价,定价方式也由全国统一价转变为分区定价,价格也由2011年的1.15元/千瓦时降至当前的水平。其中,分布式光伏度电补贴由2013年的0.42元/千瓦时,降至当前的0.10元/千瓦时、0.18元/千瓦时。
地方补贴退坡进行时
与国家加快去补贴进程同步的是,地方补贴退坡也在同步进行。
据了解,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像北京这样为分布式光伏提供0.32元/千瓦时(含税)补贴的省、市已经不多了。值得注意的是,北京现行的补贴政策将于2019年年底到期,按照现在去补贴的大趋势,后续是否会出台新的补贴政策仍是一个疑问。
1、北京0.32元/度到19年12月31日
据北京市发改委2015年颁布的《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3元(含税)的奖励,连续奖励5年。适用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西安:补贴0.25元到2020年
2019年2月,西安发改委发布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申报发放实施细则》,明确对2018年至2020年期间新建的分布式发电项目,给予投资人0.25元/度补贴,补贴期限5年。
《细则》表示,全部使用市内企业生产的转换效率达到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标准的组件。同时对装机规模超过1兆瓦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屋顶产权人每兆瓦10万元一次性的屋顶资源奖励。
3、山西晋城:0.20元到2020年
2018年贫困户,5KW上限,给予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同时每度电补贴0.2元/千瓦时,享受补贴到2020年。
4、湖南:0.20元到2019年10月31日
省级光伏发电补助实行全电量补贴,对2014年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前投产且符合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
其中:2016年底以前投产的项目补贴期间为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项目补贴期间为项目投产运行日—2019年12月31日。(具体规定和要求请联系当地有关部门)
5、宁波市:户用光伏达到9万户停止0.15元/度补贴
2017年8月24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出台。通知称,波市计划居民分布式光伏达到9万户目标后将停止0.15元/千瓦时的市级补贴。
6、湖北省:0.1元/度到2019年12月31日
对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的光伏扶贫项目实行电价补贴。符合条件的光伏扶贫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依据其上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
7、湖北黄石市:0.1元/度有效期10年
所有补贴对象均按发电量每千瓦时0.1元的标准享受补贴。本细则执行期为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0年。《黄石市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贴实施细则》第九条还规定,补贴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我市将相应作出调整。
8、海南三亚:0.25元/度到2020年
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合格并投产满1年后开始补助。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在国家补助标准基础上按照市0.25元/千瓦时的标准进行补助,以项目上一年度所发总电量计算补助金额。
2020年前在三亚市行政辖区内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均可享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补助时间为项目建成投产后连续5年。
综上可见,北京市、湖北省、湖南省三省市的地方补贴均于年内到期。同时,海南三亚、湖南、山西晋城、西安市的补贴政策将于2020年到期,地方政府正在不断退出为光伏提供补贴的行列。
如:上海市发改委于2016年11月2日制发沪发改能源〔2016〕136号文件,暨《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2016版),对2016年-2018年投产发电的新能源项目提供连续5年的补贴。
具体额度为: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
不过,这一政策到期后,未见上海有最新补贴新政出台。
同时,2014年12月,安徽省亳州市出台《亳州市太阳能光伏发电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称,市政府安排市级财政资金,用于补贴新建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对象为从事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并在本市并入当地国家电网的企业或居民;补贴标准按项目年发电量,给予0.25元/千瓦时财政补贴;补贴时限为10年。
2018年4月,亳州市发改委发文通知:除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外,全市新增备案的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再享受0.25元/度电的市级补贴政策。
此外2018年“5.31新政”发布后,多地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救市政策,但这些地方性补贴政策更多属于“打补丁”、过渡型政策。举例来说,2018年11月,江苏省发改委和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征求我省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意见的函》称,为户用光伏提供0.32元/千瓦时、普通分布式光伏0.1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对象限定在2017年5月31日至2018年5月31日,全省备案在建的分布式光伏(含户用光伏)项目。
2018年9月17日,浙江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浙江省2018年支持光伏发电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对户用光伏给予0.32元/千瓦时补贴,工商业屋顶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亦属此例。
平价时代或提前到来!
2019年5月30日,国家能源局下发2019年光伏发电管理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规定户用分布式和工商业分布式指标单独管理,普通光伏发电国家补贴项目全面实行市场竞争配置,表明光伏发电补贴退坡是必然趋势。
而在技术创新带动下,我国光伏行业发展模式正从“粗放型”转向“集约型”,也为平价上网、完全“去补贴”提供了客观条件。因此,在国家全面去补贴到来之时,地方的去补贴也将姗姗而至。
2018年11月2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光伏座谈会曾明确表态,补贴计划持续到2022年,不会“一刀切”的推进平价上网。但业内人士普遍预计,光伏平价上网时代多会提前到来。
原标题:关注!7个地区户用光伏补贴即将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