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9〕52号)。
通知明确专项监管范围:火电、水电、核电(除核岛外)、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发电建设工程和输变电、配电等电网建设工程。
工作安排:电力企业自查阶段(6-8月)、派出机构督查阶段(9-10月)、国家能源局抽查阶段(11-12月)。
通知明确专项监管范围:火电、水电、核电(除核岛外)、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发电建设工程和输变电、配电等电网建设工程。
工作安排:电力企业自查阶段(6-8月)、派出机构督查阶段(9-10月)、国家能源局抽查阶段(11-12月)。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