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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驻点甘肃监管报告(全文)
日期:2014-07-2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oammi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为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近期重点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2013〕432 号)部署,2014 年1 月至3 月,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驻点甘肃专项监管工作,根据驻点检查与调研情况,形成监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甘肃是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基地,甘肃酒泉地区是国家批准建设的第一座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2008 年后,甘肃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13 年底,甘肃省发电总装机容量3489.32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容量702.81 万千瓦,同比增长17.69%,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20.14%,居全国第三位;光伏发电装机容量429.84 万千瓦,同比增长1025.24%,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12.32%,居全国第一位(详见附件《甘肃电力发展概况》)。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就地消纳和送出困难,甘肃电力、电量总体富余。甘肃出现的这些情况,在我国华北、东北、西北风电基地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为加快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和能源结构调整,推进可再生能源健康有序发展,国家能源局选择甘肃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专项监管的驻点省份,成立了由能源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工作组,开展了专项监管工作。

在驻点期间,工作组调研了甘肃省发改委(能源局)、工信委及酒泉、嘉峪关、白银市等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兼顾可再生能源发电受限地区和非受限地区、国有和民营企业、一般项目和特许权招标项目的原则,抽查了兰州、酒泉、嘉峪关、白银、玉门、景泰等市县的14 家风电、光伏发电企业;重点检查了甘肃省电力公司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接入系统、并网验收、“三公”调度、生产运行、信息披露等13 个方面、38 项内容;随机抽查了15 个风电、10 个光伏电站项目的并网、基建和生产运行等档案资料;先后召开了座谈会21 次,调阅企业制度文件36 份,查阅资料182 份,收集、整理电力企业自查自纠问题16 类38 条。

甘肃省发改委(能源局)、工信委等政府部门对工作组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配合;甘肃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集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按照工作组的要求对提供的材料进行签字确认,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二、监管评价

近年来,甘肃省各级地方政府和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相关发电企业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为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建设,对甘肃能源结构调整、生态环境改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甘肃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带动了甘肃经济的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已经成为甘肃重要的支柱产业。

(一)地方政府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甘肃省各级地方政府和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地方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及配套措施, 2012年12 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了《甘肃省“十二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有力地促进了甘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2013 年底省内新能源装机、发电量,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7.4 倍和6.6 倍,新能源装机已超过水电,规模接近全省的三分之一,成为第二大电源。

(二)电网企业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网省公司将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超前工作,加快配套电网建设,不断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接网服务,优化调度,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甘肃省电力公司认真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措施,在甘肃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保障了甘肃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研发了“甘肃省可再生能源有功智能控制系统”,利用现有通道,减少弃风、弃光电量损失,2013 年甘肃风电和光伏发电量分别同比增长26.8%和510.15%。

(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运行管理逐步规范

甘肃省风电、光伏发电企业能够按照核准(备案)容量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按有关规定开展风功率预测预报,加强设备运行维护,排查安全隐患,不断提高机组安全运行水平。2013 年底,甘肃建成投运的51 家

风电场全部建设了风电功率预测系统并完成了低电压穿越能力检测;2013 年风电机组非计划停运次数和时间,分别较2012 年减少了86.21%和81.69%。

(四)部分地区就地消纳积累了好的经验

甘肃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2013 年白银、定西、庆阳地区的风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分别达到1873、2028、2309 小时,分别高出甘肃同期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67、222、503 小时。这些地区充分利用了现有资源,提高了投资效益,为就地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积累了经验。

三、主要问题

(一)早期风电建设缺乏统筹规划

截至2011 年底,甘肃省核准风电项目容量共682.41 万千瓦。其中,国家核准441.5 万千瓦,甘肃省核准240.91 万千瓦。从数据上看,甘肃省较好地完成了国家批复的酒泉风电基地首批项目(381.35 万千瓦)和特许权项目及示范项目(60.15 万千瓦)的规划建设,但由于国家风电年度规模管理于2011 年开始实施,省里在2011 年底前对风电建设缺乏统筹规划,核准的240.91 万千瓦风电项目多数为零散开发项目,这些项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甘肃省风能资源的整体性利用,而且由于项目的建设与甘肃750千伏配套电网缺乏统筹规划,部分建成项目挤占了酒泉风电基地送出和消纳空间,在建项目的送出也不能完全落实。2011 年国家实施年度规模管理之后,甘肃省早期出现的电源建设和电网规划不协调问题正逐步缓解。

(二)电源、电网建设配套衔接不够

1.酒泉风电基地外送通道制约电量送出。截止2013 年底,甘肃河西电网总装机容量1589 万千瓦,当地用电负荷约380 万千瓦左右,输电能力450-520 万千瓦。

按照目前甘肃河西电网装机容量、消纳和送出能力分析,现有输电通道无法满足已投产发电企业富余电量的外送需要,夏季最大受限容量308-378 万千瓦,最大受限比例26-31%;冬季最大受限容量198-268 万千瓦,最大受限比例18-24%。

2.酒泉、嘉峪关、武威等个别地区局部电网送出受限较为严重。甘肃酒泉、嘉峪关、武威等个别地区局部电网,特别是110 千伏等配套送出工程没有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同步规划建设和改造,送出能力不匹配;加之受2013 年全国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政策调整影响,企业投资光伏电站项目积极性高涨,上述地区当年新增投产规模接近200 万千瓦,造成这些地区局部电网出现可再生能源出力受限较为严重的情况。

专栏1 甘肃武威皇台等个别地区局部电网受限情况

1.甘肃武威皇台地区总装机容量47.9 万千瓦(夏季发电能力39 万千瓦,冬季发电能力37 万千瓦),当地用电负荷0.5 万千瓦。通过110 千伏武皇线送出,送出能力为7.5 万千瓦。夏季受限容量31 万千瓦,受限比例达79%,冬季受限容量29 万千瓦,受限比例达78%。

2.甘肃嘉峪关光伏产业园区总装机容量43.4 万千瓦,发电能力35 万千瓦,当地用电负荷3.2 万千瓦。通过110 千伏嘉园线送出,送出能力为12 万千瓦,受限比例达57%。

3.甘肃酒泉敦煌地区总装机容量59.1 万千瓦(夏季发电能力45 万千瓦,冬季发电能力38 万千瓦),当地用电负荷3.8 万千瓦。通过110 千伏敦-安-瓜双回线送出,送出能力为16 万千瓦。夏季受限容量25 万千瓦,受限比例达56%,冬季受限容量18 万千瓦,受限比例达47%。
甘肃个别地区局部电网送出受限情况统计表
甘肃个别地区局部电网送出受限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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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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