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目前,天津临港保税区发布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规划建设规模为6MWp,实际装机容量4.8MWp,通知内容全面具体,各供应商前来投标可根据招标内容进行参考。
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总投资额约为27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59101平方米的屋顶为主体进行光伏屋顶电站设计和建设,规划建设规模为6MWp,实际装机容量4.8MWp。
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
3、本项目招标范围:设计部分为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等全部工作;施工部分为本项目全部施工工作(含设备安装),配合招标人送电试运行,直至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通过性能考核,并承担保修责任期内承包人责任范围的工程保修责任;设备采购部分为本项目全部设备、材料、配套设施采购、运行维护及相关服务;其他部分包括施工过程中的破路、破绿、地下不可预计障碍物的清除及道路、绿化恢复工作及负责或配合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所涉及的报批手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设计综合类甲级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
5、项目部人员要求:(1)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设计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和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2)采购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施工项目部人员:1)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可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施工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
6、项目部人员配置详见招标文件。
7、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8、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同时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的,应分别提供上述资料并共同授权同一人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9年08月07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7日 09:30
联 系 人: 曹静恩 18612113894 0312-2336232
公司传真: 0312-2664465
原标题:天津临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