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河北发改委发布通知,截止今年6月,河北省已批准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共计1378万千瓦,目前由于条件制约仍有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或难以按期建成,项目进展差异较大,需各加大支持力度。通知要求严禁以增加新能源建设项目额外负担,特别是在项目未获批前,一律不得“圈占”土地资源和变相收费。
日前,为了确保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划,解决突出制约问题,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抓紧梳理风电光电项目建设情况和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发改委对已批准的在建项目的进度情况以及占用土地情况进行梳理,并于8月20日前上报省发改委。
根据文件,截止2018年底,河北省已累计实现风电装机1376万千瓦、光伏装机1234万千瓦,均居全国第三位。按照河北省规划,到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208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装机达1500万千瓦以上。
通知指出,截止今年6月,河北省已批准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共计1378万千瓦,目前,已批在建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为429万千瓦,但由于受生态红线,重要湿地、林草用地或电网接入等外部条件制约及因投资主体自身原因,仍有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或难以按期建成,项目进展程度差异较大,今明两年建设任务依然艰巨,需各部分加大支持力度。
另外,通知中要求对各类风电、光电项目占用土地资源情况进行梳理,对于尚未取得国家和省批准的规划、计划前,以拟建风电、光电项目名义与企业签订有偿使用、临时使用等协议,形成大量无序“圈占”土地资源、导致后续项目无法落地等现象严格加强审核管理。
文件还要求严禁以资源换产业等名目增加新能源建设项目额外负担,特别是在项目未获批前,一律不得“圈占”土地资源和变相收取各种资源费。
原标题:已批在建光伏项目4.3GW!河北省严控光伏电站用地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