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2013年10月18日,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华电南通通州湾项目筹备处(以下简称“华电通州湾筹备处”)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实施南通滨海园区(简称“园区”)太阳城建设实施方案,合作开发光伏电站,在南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 协议对方介绍
江苏华电南通通州湾项目筹备处是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所属负责华电通州湾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的专业机构,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专业发电公司,具有丰富的电站生产运行经验。华电通州湾筹备处按照“清洁能源、煤炭物流、高端制造、房产置业”四大板块全力推进各项前期工作,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将通州湾打造成华电沿海发展的大型综合能源基地。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园区太阳城建设实施方案,在园区现可利用滩涂渔场23000亩,可建设300兆瓦风光渔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结合园区规划,可利用屋顶建设屋面太阳能光伏电站,预计可建设200兆瓦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项目。双方认为具有广泛的发展前景,合作领域宽、合作基础强,为满足园区太阳城建设方案的实施,双方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按照园区太阳城建设实施方案,共同做好光伏电站的前期规划和设计工作,组建合资公司投资建设。
2、双方根据光伏电站的规划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立项、争取最优的上网电价和相关优惠政策。
3、根据规划的实施方案,双方共同负责园区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规划、立项、设计、施工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接入系统论证、环评等手续,进行光资源普查和调研工作。
四、 协议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与华电通州湾筹备处在开发光伏电站方面不断探寻新的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深化双方在市场开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提升战略层次和水平,本次战略合作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光伏电站开发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五、 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是双方合作的战略性、意向性约定,具体项目的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素,对于未来的业绩暂时无法估算,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