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 » 正文
 
话说光伏“双反”初裁后的那些奇葩事
日期:2014-07-3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ev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双反”调查,是指对来自某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自2004年加拿大首次对我烧烤架产品发起“双反”调查以来,截至2009年11月,我已先后遭受“双反”调查37起。其中,美国自2006年11月以来对我发起“双反”调查共23起,特别是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仅2009年美国就对我发起10起“双反”调查。中国的光伏行业也没能摆脱“双反”的纠缠。  

7月25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初裁决定: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部分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并确定了相应的倾销税率。台湾光伏企业遭受重创,但是台湾光伏协会却表示很淡定。天合光能作为被调查企业之一,在初裁前就已经准备好了应对的“奇招”。更有趣的是,“双反”作为保护美国本土企业而发起的调查,竟是应德国Solar Word的上诉要求而开始的。

2011年10月18日,德国Solar World美国分公司联合其他6家生产商向美国商务部正式提出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申请。   2011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立案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双反”调查。  

2012年3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的初裁结果,决定向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征收2.90%~4.73%的反补贴税,并追溯90天征税。无锡尚德反补贴税率为2.90%,天合光能税率为4.73%,其他中国公司反补贴税率为3.61%。  
话说光伏“双反”初裁后的那些奇葩事本文来源于OFweek太阳能光伏网

美国“双反”初裁结果让德国Solar Word大喜过望   

7月25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Solar World申请的对华光伏贸易调查结果。调查初步认定,从中国大陆和台湾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并决定对涉及的相关光伏产品征收高额关税。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OFweek太阳能光伏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