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能源局关于编制光伏发电基地规划(2020-2025年)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要求,每个市(州)原则上只规划1-2个光伏发电基地,最多不得超过3个。每个光伏发电基地规模不少于100万千瓦,用地面积不得超过500平方公里。基地规划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制定的光伏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编制,并落实环保、水保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川省能源局
关于编制光伏发电基地规划(2020-2025年)有关事项的通知
攀枝花市、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X(发改能源〔2016〕1163号)和《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要求,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序推进我省光伏发电竞价上网,确保我省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启动我省光伏基地规划编制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本地区太阳能资源条件,可利用土地资源情况,结合现有及规划输电通道建设情况,因地制宜编制本地区光伏发电基地规划(含配套送出工程)。
二、按照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要求,每个市(州)原则上只规划1-2个光伏发电基地,最多不得超过3个。每个光伏发电基地规模不少于100万千瓦,用地面积不得超过500平方公里。基地规划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制定的光伏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编制,并落实环保、水保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请有关地方政府认真清理地方收取的税费征收项目清单,包括征收标准、征收依据、征收阶段等,为下一步光伏发电项目竞价上网营造良好的外部投资环境条件。
四、请今年10月底前将本地光伏发电基地规划成果报送省能源局,省能源局统一组织审查。
联系人:周建新联系电话:028-8670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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