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年大补TCL否认亏损
称“去除补助后实为亏损”不准确
最近,彩电企业TCL在补贴问题上,引发巨大争议。有说法称,TCL在2013年获得了总计约22亿元的补助,当年TCL集团归属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仅有21.09亿元。这意味着如果没有补贴,TCL实际的盈利状况应当是亏损。
对此,TCL方面称,上述说法既不客观也不准确。2013年,TCL集团所获得的22亿元补贴中,与企业经营性活动相关的补贴金额有8.6亿元,包括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惠民工程节能补贴、废弃家电拆解补贴等项目,均为国家行业政策性的资金返还。“按规定这部分金额已在产品售价中返还消费者或补偿企业的经营成本损失(如家电拆解补贴),只是反映在不同的会计科目,对企业利润并无实质影响”。
也就是说,TCL为履行国家相关政策,已提前垫付8.6亿给了消费者,如今又以国家补贴的形式拿了回来,不能算作TCL的净利润。
尽管业内人士也称,不能因TCL去年获得22亿元补助超过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就认为TCL实际亏损,二者会计科目不同,不能比较。但不能否认TCL是“补贴大户”。据南方周末统计,2012年和2013年,TCL连续两年入围十大“补贴王”,2013年TCL位居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