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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8个月终落地 用户:缓慢无力缺乏诚意
日期:2014-08-0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oammi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2014年7月29日,在业界期待之下,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了《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京发改规[2014]4号,以下简称《办法》)。这意味着国家的分布式光伏政策终于落地北京,此时与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差了8个月。

早在2013年11月18日,国家能源局就发布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这是国家层面关于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办法的指导文件,要求各地方能源局“请遵造执行”。

文件中规定:

“省级及以下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年度指导规模指标,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北京市此次发布的《办法》贯彻了国家要求简化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手续的精神,达到了减少光伏项目的审批环节,减轻业主审批成本的目的。

不过,略显遗憾的是,北京市并没有出台省级光伏补贴政策,而只是说“鼓励区(县)政府在国家电量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的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

事实上,在北京之前,已经有近10个省(直辖市)发布了地方管理办法。

除了去年11月能源局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外,2013年7月国务院已经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文件提出:

“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优先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等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开放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建设,支持和鼓励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 此后,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多次提到要着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单位、社区和家庭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于今年6月13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指出,“面对能源供需格局新变化、国际能源发展新趋势,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必须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是长期战略,必须从当前做起,加快实施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

在国家战略方针的指引下,上海、安徽、江苏等多个省市积极部署,在国家光伏补贴政策(每度电0.42元)的基础上,纷纷推出省市级地方补贴政策。这些地方分布式光伏市场明显呈上升态势,居民安装光伏的积极性大幅提高。

相比之下,北京市对于推广光伏市场可能需要拿出更多诚意,有更宽广的胸襟。

北京市没有大型光伏制造企业,不愿意让其他光伏制造大省揩北京补贴的油。但是,北京的发展需要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持,北京需要有更宽广的胸怀。

北京不差钱。治霾的7600亿元,哪怕只要拿出1%作为市可再生能源基金,就足够支持13GW分布式光伏的度电补贴发放。这将极大地增加可再生能源在市消纳能源总量中所占比例,改善首都空气质量。

在分布式光伏的发展方面,上海的模式值得借鉴。上海雾霾程度远小于北京,上海的阳光光照资源远小于北京,上海也没有大型光伏制造企业,可是上海市政府在上月就已经发布了省级光伏补贴政策。北京市不缺钱,不缺建设分布式光伏的工商业企业/园区/公共建筑的屋顶,不缺阳光辐照度,更不缺技术和人,只需拿出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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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如海一样的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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