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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光率10%以上直接判定为红色,能源局印发《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方法及标准》
日期:2020-01-2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wangke_jq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
方法及标准(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综合评价由各项竞争力评价指标和风险评价指标进行评分加总。总分不足60分,为红色;总分在60分以上、不足80分,为橙色;总分在80分以上,为绿色。约束性指标为弃光程度,弃光率10%以上的直接判定为红色。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方法及标准(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能投、国电投、三峡、中核、中广核、中节能集团公司、水电总院、电规总院,光伏行业有关协会、学会、商会,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做好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工作,推动光伏发电建设运营环境不断优化,引导企业理性投资,促进光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决定对《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机制引导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79号)中的附件1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方法及标准(2019年修订版)》印发你们,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方法及标准(2019年修订版)
  
国家能源局

2020年1月7日

附件
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方法及标准
(2019年修订版)

一、评价方法

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采取综合评价与约束性指标判定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由各项竞争力评价指标和风险评价指标进行评分加总。总分不足60分,为红色;总分在60分以上、不足80分,为橙色;总分在80分以上,为绿色。约束性指标为弃光程度,弃光率10%以上的直接判定为红色。
二、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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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弃光率10%以上直接判定为红色,能源局印发《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方法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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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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