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河南省邓州腰店镇闫堂村将光伏扶贫作为“造血”式扶贫举措之一,为当地脱贫打下坚实基础。
近日,邓州市腰店镇闫堂村贫困群众闫某如期拿到了村里发放的光伏发电分红款2000元,他笑得合不拢嘴:“感谢镇里、乡里提供的这个分红项目,在脱贫路上政府没有丢下我们任何一个人,帮助我们走上了幸福之路……”
据了解,腰店镇闫堂村将光伏扶贫作为“造血”式扶贫举措之一,出台优惠补助政策,不但让村里有了发展的动力,还吸引了当地不少企业加入到精准扶贫的行列。
像腰店镇闫堂村这样,发展光伏发电项目的村庄,在邓州市还有很多。自2017年8月光伏扶贫项目启动以来,邓州市陆续建成光伏电站104个,其中92个光伏电站已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补助目录,剩余12个光伏电站已录入国家光伏扶贫补助系统,目前正在审核。
“光伏发电项目,使村集体经济实现了长久稳定增收,增强了农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同时,不断落地的扶贫电站,为我市各乡镇贫困群众带来了显著效益,光伏发电站像一棵棵‘摇钱树’一样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带来了‘阳光收入’。”该市扶贫办主任李征说。
在夏集镇小耿营村,光伏发电项目彻底改变了集体经济收益为“零”的状态,光伏发电项目在精准扶贫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群众收入的重要产业。
“农民群众晒着太阳就有收益,原来想都不敢想。自从我们村建了光伏电站以后,不仅让贫困户稳步增收,更壮大了村集体经济。”日前,邓州市桑庄镇双庙村第一书记刘海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该村光伏发电站建成后共发电59万余度,按照政策,电力公司回收每度电价格为0.8元,加上国家补贴0.47元,仅2019年一年,该村收益就达到14万元,为周边56户贫困户每户每年分红2000元,五保户每户1000元,村里的贫困户不但可以得到务工收入,还可以得到电站红利,一举两得,既解决了当下村民的生活问题,也建立了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邓州市发改委、扶贫办在制定《2019年光伏扶贫电站受益分配计划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归村集体,主要用以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并规定受益分配可视贫困户的家庭状况和贫困程度,分档次进行差异化受益分配。
“对兜底贫困户每年进行一定补助,原则上五保贫困户1000元/年,低保贫困户和一般贫困户2000元/年。光伏受益资金发放后,光伏受益资金除进行兜底户补助和支付公益岗工资外,剩余资金的30%用于贫困户奖励补助,30%用于小型公益事业,40%累积为村集体经济。”谈起光伏发电资金运用情况,该市扶贫办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与此同时,该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意见,将农村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调整为农险协保员、特困人员代养人、残疾人护理员、光伏发电维护员。这些公益岗位以“造血”功能实现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稳固脱贫,让无业可就的贫困户实现了稳定就业。
“有了这份工作,一年有1万多元收入,可以摘掉‘穷帽子’了。”年逾花甲的双庙村贫困群众老鲁说,他现在在光伏发电项目做维护工作,这是他脱贫的“金饭碗”,今后会倍加珍惜。
据了解,2018年5月至2019年11月,项目落实一年半的时间内,邓州市光伏发点项目累计实现发电量3937万度,发放光伏扶贫受益资金1896万元,发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贫困户建立了一座用之不竭的“绿色银行”,让阳光变成了“摇钱树”。
原标题: 邓州:阳光照出脱贫“金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