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下发了《关于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的文件,本次拨付资金为2020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共计49.7706亿元。
其中,风力发电补助资金28.9656亿元;光伏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补助资金206万元,光伏电站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助资金19.9931亿元,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系统补助资金599万元。
通知要求:资金拨付时应优先保障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等涉及民生的项目,其他发电项目则按补贴需求的等比例发放。
据了解,蒙西电网的补贴发放速度一般快于其他地区,其辖区内的国补目前已发放至2018年1月。此外,今年可再生能源发放时间也要早于2019年,这意味着2020年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已经启动。
不过,目前进入1-7批补贴目录的项目补贴拖欠的周期仍在1-1.5年左右。而此前三部委在文件《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简化目录制管理,国家不再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目录。所有可再生能源项目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填报电价附加申请信息。据了解,上述项目的申报可能将在二季度初启动,目前的补贴发放仍主要针对前七批目录内的项目。
原文件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以及《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一批至第七批)的通知》(财建〔2012〕344、808、1067号,财建〔2013〕64号,财建〔2014〕489号,财建〔2016〕669号,财建〔2018〕250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助资金目录(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财建〔2019〕48号)和《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582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拨付2020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497706万元。其中:风力发电补助资金289656万元,此款列2020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6001风力发电补助”;光伏发电项目中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补助资金206万元,光伏电站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助资金199931万元,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系统补助资金599万元,此款列2020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6002太阳能发电补助”;生物质能发电补助资金7314万元,此款列2020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6003生物质能发电补助”。
二、资金拨付时,应优先保障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等涉及民生的项目,确保上述项目补贴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到位。对于其他发电项目,应按照各项目补贴需求等比例拨付。
三、请你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尽快到自治区财政厅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你公司收到拨付的资金后,按规定将资金拨付相关项目单位,同时将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函告我厅,不得挤占挪用。
附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1月10日
原标题:光伏20亿、风电28.9亿,内蒙古发布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