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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改能源(2020)162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5-1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wangke_jq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2020年5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0)162号,具体内容如下:

2020年5月6日,新疆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指出,根据国家电网发布的消纳数据,新疆区域2020年风电、光伏新增消纳能力为270万千瓦,为引导开发企业理性投资,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要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全区的存量补贴项目和核准项目的消纳需求,及时测算论证各州、市新增装机的接网和消纳能力,于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2020年新疆地区重点推进“疆电外送”准东—皖南1100千伏、哈密-郑州800千伏特高压配套项目(光伏127万千瓦,风电385万千瓦)以及哈密二期(光伏10万千瓦、风电15万千瓦)项目的落地,光伏规模共计137万千瓦。

文件表示,根据《“十二五”以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公示》要求,按照竞争性配置重新确定项目业主的项目,各地市要重新通过竞争性配置方案确定业主,需要重新配置业主的光伏电站规模为20万千瓦,项目名单如下。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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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增2.7GW!新疆2020年风电、光伏建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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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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