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年12月9日,本院根据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查明: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出具的《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基准日资产、负债审计报告》,截止2020年1月31日,国电宣威公司的账面资产1,259,398,173.12元、账面负债总额5,288,040,743.95元,账面资产负债率为419.89%。
根据昆明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拟破产清算涉及的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产清算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0年1月31日,国电宣威公司资产评估价值为81,639.32万元(不含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法定宣告破产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5月9日裁定宣告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
宣威电厂的前世今生....
宣威电厂,一个曾经让无数宣威人为之骄傲的名字,经历了数次改造之后,迎来了它最后的结局。
宣威电厂位于云南省滇东北宣威市南面3公里的望城钱屯地区,前有滇黔公路,后有滇黔铁路,与来宾煤矿有公路相通,与羊场煤矿有铁路相连。曾经的它具有火力发电厂不可缺少的煤、水、交通等优势资源,效益好,待遇高,福利好,就是他的代名词,曾经在小编的印象里,宣威电厂=有钱!
宣威电厂在1979年四期扩建工程结束后,是当时云南省最大的火力发电厂,通过220千伏输电线路向昆明供电,与以礼河水电站互相调剂。2000年9月14日,国家计委计投资[2000]1428号文“国家计委关于下达2000年第八批基本建设新开工大中型项目计划的通知”批准了五期扩建工程。
装机容量为2×300兆瓦燃煤机组的五期扩建工程,是国务院批准的“西电东送”首批7个工程中唯一的一个火电项目。2001年1月2日,五期扩建工程8号机组正式移交,是“西电东送”工程国内最先投产的第一台30万千瓦火电机组。2003年,五期扩建工程荣获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秀工程),此奖项为国家建筑领域最高奖项。
在拆除原一至四期小容量老机组场地上,六期扩建工程于2002年开工建设。2004年和2006年,六期扩建工程和七期扩建工程先后实现机组高性能投产目标。
一期工程
建设时间:1958年至1962年,装机容量2×2.5万千瓦。负责安装施工。
二期工程
建设时间:1966年至1967年,装机容量2×2.5万千瓦。负责土建施工。
三期工程
建设时间:1966年至1970年,装机容量1×5万千瓦。承建筑安装工程。
四期工程
建设时间:1977年至1979年,装机容量1×5万千瓦。承担安装任务。
五期工程
建设时间:1997年至2001年,装机容量2×30万千瓦。为施工单位,并与云南电力基建调试所共同承担机组调试。
六期工程
建设时间:2002年至2004年,装机容量2×30万千瓦。负责建筑安装总体承包施工。
七期工程
建设时间:2004年至2006年,装机容量2×30万千瓦。负责建筑安装总体承包施工。
如今,它却迎来了“破产清算”的结局.....
2019年11月13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召开七届六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宣威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同意国电电力作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宣威公司”)破产清算,同意宣威公司采取“破产不停产、边生产边重整”的工作计划实施破产重整事项。
宣威公司基本情况
宣威公司前身为云南省宣威发电厂(以下简称“宣威发电厂”),始建于1958年,原有4台2.5万千瓦和2台5万千瓦机组,已于2001年底全部拆除。2000年3月,宣威发电厂改制为云南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并实施扩建工程,国电电力于2001年收购宣威公司41%股权,于2010年收购宣威公司25%股权。目前,宣威公司注册资本151,484万元,国电电力持股66%;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
宣威公司主营电力生产及销售,拥有6台3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受云南省电力产能过剩及煤炭行业去产能影响,宣威公司近年来电力负荷持续下降,入炉标煤单价逐年升高,再加上2016年云南省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宣威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持续恶化。截至2019年9月30日,宣威公司资产总额23.88亿元,负债总额53.73亿元,所有者权益-29.85亿元,资产负债率225.02%,在职员工679人。2019年9月底,宣威公司带息负债合计51.1451亿元,其中,国电电力借款50.58亿元,中国工商银行宣威支行电费收费权质押贷款0.5651亿元。
宣威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宣威公司破产清算的原因
1.经营困难,难以扭转亏损局面
由于云南省火电利用小时较低,煤炭价格长期高位运行,单纯依靠管理提升已无法扭转宣威公司亏损局面。
2.资不抵债,无法按期清偿全部债务
宣威公司多年来持续亏损,资产负债率225.02%,已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
3.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处僵治困”工作要求
根据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及国务院国资委“处僵治困”相关工作要求,基于宣威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宣威公司实施破产清算,可以进一步减少亏损,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破产清算对国电电力的影响
宣威公司破产清算,国电电力母公司须一次性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损失约11.38亿元,并对公司持有的宣威公司债权提取减值。如截至2019年底,国电电力仍能对宣威公司实施控制,计提上述预计损失对国电电力2019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数据无影响。在宣威公司破产清算移交管理人,不再纳入国电电力合并报表范围时,预计对不再具有控制当期国电电力合并报表损益影响约-26.87亿元。对宣威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不会影响国电电力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
宣威公司破产重整计划
1、重整计划
为保障电网电源支撑点、无功调节以及调峰运行安全,宣威公司需保证1-2台机组运营,因宣威公司6台30万千瓦机组(机组编号7-12号)中,仅9号、10号机组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在法院受理宣威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后,宣威公司拟将9号、10号机组和公用系统设备整体打包作为有效资产,出售给投资人进行并购重整,并由投资人接收安排全部在职员工,确保上述两台机组存续运营;如无投资人购买,则由国电电力或国电电力下属分子公司回购上述资产,并接收安排全部在职员工;7号、8号、11号、12号机组及其他剩余资产,由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置,完成宣威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予以注销。
2.实施步骤
第一步:国电电力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威公司破产清算,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接管宣威公司;
第二步:宣威公司提出重整申请,提交重整计划;
第三步:执行重整计划;
第四步:完成宣威公司破产清算,予以注销。
原标题:负债总额52.88亿元!国电宣威6×300MW电厂宣告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