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贯彻我市精准扶贫的精神,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现同意你单位实施兴宁市罗浮镇岩前村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项目统一代码:2020-441481-44-01-033175。
二、建设地点、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利用兴宁市罗浮镇岩前村委办公楼顶及大信小学教学楼楼顶,总面积约1000平方米,建设一个规模为142.065K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主要设备包括:单晶硅光伏组件、并网逆变器、镀锌钢支架、计量装置、交流配电箱等。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预计年均发电量约22.73万度。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预算为98.4万元(其中主要设备63万元、安装工程费用35.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兴宁市扶贫局下拨631专项资金解决。
四、建设单位凭此文件办理项目报建、施工等相关手续。请建设单位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原则上不再调整投资规模。接文后,请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生产安全,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20日
原标题:广东兴宁市罗浮镇岩前村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