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共享储能的整体优势在于灵活的“共享性”,不再需要每个光伏电站都加装储能设施,经电网调控,储能电站可以和周边多个光伏电站进行交易,实现多元化应用。共享储能模式,也为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发展提供了新路径。要真正实现共享共用的目标,关键在于构建储能企业和新能源发电企业之间的市场化交易机制。
说到共享储能,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青海省在2018年提出的这个共享理念,开创了储能技术研究的新业态,并着重在技术和服务模式两方面创新突破。
青海是新能源大省,资源禀赋好,新能源开发条件居全国首位,截至2020年4月底,青海新能源装机达1609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规模的50.4%。青海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增长,给新能源消纳、电力电量平衡和电网运行安全带来的挑战与日俱增。另外,青海新能源以光伏为主,发电集中在午间,用电高峰出现在早晚时段,此时新能源出力低,常规电源备用不足时,会出现电力平衡困难。基于这一背景,“共享储能”理念诞生并实施。
什么是“共享储能”
所谓“共享储能”,就是以电网为纽带,将独立分散的电网侧、电源侧、用户侧储能电站资源进行全网优化配置,由电网来进行统一协调,推动源网荷各端储能能力全面释放。这种模式既可为电源、用户自身提供服务,也可以灵活调整运营模式,实现全网电力共享,提升电力品质。
“共享储能”的优势
共享储能首先促进新能源电量消纳。新能源电站多发的电存到储能电站中,晚上需要的时候再释放出来,共享储能在常规储能促进消纳的基础上,能够发挥最大的优势消纳清洁能源;同时,共享储能有利于提高项目收益率,能够缩短投资回收周期。
共享储能的整体优势在于灵活的“共享性”,不再需要每个光伏电站都加装储能设施,经电网调控,储能电站可以和周边多个光伏电站进行交易,实现多元化应用。共享储能模式,也为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发展提供了新路径。
“共享储能”参与市场化交易是关键
行业专家指出,“要真正实现储能资源共享共用的目标,关键在于构建储能企业和新能源发电企业之间的市场化交易机制。”
2018年8月,青海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正式启动,当年9月,《青海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制订完成,以市场化模式全力支持共享储能有序发展。2019年6月18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青海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并向国家能源局报备,为“共享储能”市场化交易提供遵循。
自2019年6月青海省内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启动以来,截至2019年11月底,青海共享储能电站累计实现增发新能源电量1400余万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煤560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3958吨,环境效益十分明显。调峰服务成交均价0.72元/千瓦时,电站利用率高达85%,最大化提高储能装置的利用率和新能源消纳水平。
2019年12月26日,国内首个市场化运营电网侧“共享储能”电站——美满“共享储能”电站在青海省格尔木市开工建设,首期6.4万千瓦时储能项目计划于2020年8月底并网。其建设运营对于提振储能电站投资信心、促进青海“共享储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青海已并网储能电站容量共计8.7万千瓦/13.87万千瓦时,有112万千瓦时储能项目正在加紧建设,还有多个储能项目正在规划中。
总结
今年,在各省的光伏、风电建设方案和其他文件中,内蒙古、河南、新疆、山东、山西、辽宁、吉林、湖南、湖北、江西等省份均要求新能源配套储能,未来储能将成为新能源发展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可以说,“共享储能”模式的践行,打破了原有储能应用的界限,实现了储能与电网、新能源场站的协同发展,是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关键技术之一。青海“共享储能”模式的成功实践对于后期西北电网以及全国推广起到了示范作用。而且,随着辅助服务市场的不断完善,“共享”模式将为储能打开更多的应用机会和价值收益,未来发展空间可期。
原标题: 共享储能:打开储能技术探索新业态、新模式、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