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新能源(00451)及保利协鑫(03800)联合公布,于2020年9月29日,该等卖方(均为协鑫新能源的全资附属公司)、担保方(作为担保方)及该等买方(华能工融一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华能工融二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订立第二批该等购股协议。根据第二批该等购股协议,该等卖方同意(其中包括)分别向华能一号基金出售销售股份的60%及向华能二号基金出售销售股份的40%;及向该等买方授出认沽期权。
该等交易的现金所得款项净额约13.76亿元,协鑫新能源拟将有关款项用于偿还其债务。
据悉,该等目标公司拥有位于中国的十个已营运光伏电站项目,总并网容量为约403兆瓦。华能一号基金分别由中国华(0.48, 0.00, 0.00%)能集团及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拥有约51%及约49% 的权益。华能二号基金分别由中国华能集团及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拥有约51%及约49% 的权益。
于完成该等交易后,该等目标公司将不再为保利协鑫集团及协鑫新能源集团的附属公司,且该等目标公司的溢利及亏损以及资产及负债将不再纳入保利协鑫集团及协鑫新能源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保利协鑫集团及协鑫新能源集团的负债将下降约人民币18.13亿元,其中约人民币3.8亿元将于一年内到期,同时,该等交易所得的现金约人民币13.76亿元将用于进一步偿还债务,按协鑫新能源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未经审核财务报表计算,协鑫新能源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将降低约1%,有效降低财务风险。
透过出售已营运光伏电站项目,余下集团通过轻资产模式减低资产负债比率及降低负债和利率风险,从而实现优化财务架构。
原标题:协鑫新能源拟出售10个已营运光伏电站项目 套现13.76亿元用于偿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