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
光伏高新产业园区管委会下设实体公司,对园区屋顶进行统一管理。集中力量排摸园区内的屋顶资源,并提前与屋顶企业签订安装光伏电站协议,对厂房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年综合能力超过3000吨煤的新入驻企业率先提出同步建设光伏电站的要求,达到充分开发屋顶资源的目的。
同时,由嘉兴光伏园区作为独立第三方见证人,统一与园区屋顶业主和投资方签订协议,制定规划,统一屋顶租赁、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标准。根据投资方的实力合理分配屋顶资源,园区管委会整体掌握、统筹安排屋顶资源,平衡分布式电站建设资源的分配。
嘉兴市政府并没有以政府强权的形式改变园区屋顶的所属权,也没有成为屋顶资源的垄断经营者,而是将公共管理模式下的资源统一规划,与基于合同能源管理的商业化运作结合起来。
在尊重业主产权的基础上,统一管理,利益共享。这一模式,不仅打消了投资商与屋顶业主在建设项目过程中的顾虑,为项目的加快建设创造了条件,也大大提高了屋顶业主的积极性,同时解决了部分因企业破产弃电、周末用电产生的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免除了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企业的后顾之忧。
沈福鑫表示,如果说在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资本运行层面,嘉兴市体现了浙江商业文化的灵活,那么在屋顶管理方面则体现出苏南模式集体化经营的特点。
这种集中规划、独立经营、第三方监管的模式,使得分布式
光伏发电既能体现出其灵活多样的特点,又能够适当地进行集中生产和管理。
通过这种方法,不仅在园区,在路灯、户外棚体、居民屋顶的分布式光伏建设中也能够做到集中连片的集中建设,从而大大降低了对于配套设施、费用核算以及电网建设的成本。
目前,嘉兴市已经规划了12个3000-6000千瓦装机的集中连片区。待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也可以集中向管委会、当地发改委、住建局、电力公司等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
目前嘉兴屋顶管理模式在浙江全省推广以取得明显效果。截至今年6月底,浙江省已备案分布式项目138万千瓦,开工67.3万千瓦,已并网14.5万千瓦。
今年上半年,嘉兴规模以上光伏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4.59亿元,同比增长31.1%;利润3.2亿元,同比增长9.3倍。
“嘉兴经验”无疑给各方提供了分布式可实施的经验,而其政府的投资管理和公共管理模式更值得引起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