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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印发《全省电力供需平衡预案管理办法》
日期:2020-10-1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jiangyux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山西省能源局近日印发《全省电力供需平衡预案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坚持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将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

《管理办法》提出,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发电机组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国家及我省有关新能源发电收购政策规定,安排优先发电量。纳入规划的生物质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按照资源条件对应的发电量安排优先发电量。要强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分散式风电的运行管理。

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全省电力供需平衡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电力公司、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央各发电集团公司山西分公司、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能集团有限公司、格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同煤集团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发电分公司、省调各发电企业、各相关市场主体:

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规范全省电量平衡预案编制,强化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现将《全省电力供需平衡预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省电力供需平衡预案管理办法.pdf

山西省能源局

2020年9月29日

微信图片_20201013093532
全省电力供需平衡预案管理办法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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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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