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提出,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发电机组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国家及我省有关新能源发电收购政策规定,安排优先发电量。纳入规划的生物质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按照资源条件对应的发电量安排优先发电量。要强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分散式风电的运行管理。
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全省电力供需平衡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电力公司、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央各发电集团公司山西分公司、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能集团有限公司、格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同煤集团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发电分公司、省调各发电企业、各相关市场主体:
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规范全省电量平衡预案编制,强化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现将《全省电力供需平衡预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省电力供需平衡预案管理办法.pdf
山西省能源局
2020年9月29日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