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印发《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下称《规划》),将在昆明、曲靖、昭通、红河、文山、楚雄6个州(市)的部分区域,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进一步加快全省新能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清洁能源绿色高质量发展。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规划期为2020年至2021年。
《规划》提出,“十三五”以来,云南省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2019年能源产业已跃升为全省第一大支柱产业,电力供需结构性矛盾仍突出,在此背景下,计划在昆明、曲靖、昭通、红河、文山、楚雄 6 个州(市)的部分区域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这些地区区域内干旱少雨、土地贫瘠,石漠化土地面积占全省 50%以上,环境敏感因素相对较低,同时区域内现役水电规模大、贫困人口基数大,太阳能、风能资源丰富,“十四五”新增用电量大,是全省适宜发展风电、光伏的重要区域。
《规划》包含规划背景、总体要求与规划目标、规划布局、环境保护、产业带动、预期效益几方面内容。为适应国家平价及低价上网发展趋势,结合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实际情况,规划风电及光伏发电装机目标为1100万千瓦,其中在全省东部及东南部石漠化、喀斯特地形地貌为主的区域,规划布局以近区消纳为目标的风电项目,风电规划装机目标为800万千瓦;在金沙江干热河谷区域,规划布局以水光互补建设模式为主的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装机目标为300万千瓦。根据规划区资源分布、环境敏感因素及工程建设条件,规划区规划建设新能源基地31个、总装机容量1090万千瓦,全部规划项目年平均上网电量约252亿千瓦时,枯水期年平均上网电量约171亿千瓦时。
同时,《规划》提出,将以规划建设带动新能源装备制造、技术研发及配套服务产业健康发展、一体化多能互补基地建设,促进全省能源产业做大做强做优。其中,将促进产业技术进步,积极研发适应高海拔山地运输、安装和使用的智慧风机等技术,掌握和提高风电机组整机设计、组装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部件的设计制造技术,研发高效光伏组件等集成技术,减少项目用地,提高发电利用效率。将带动制造产业发展,采用新技术新设备,融合采用5G、大数据等先进技术,风电单机规模不低于3兆瓦,光伏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20%。积极发展风电及光伏发电的资源测量评估等新能源产业服务体系,建立专业技术服务公司,完善人才教学与培训体系,发展新能源建设服务队伍。
依照预期效益,规划项目全部建成可实现项目总投资约707亿元,实现资源由分散化向集约化基地化开发转变,目标实现后,2025年全省绿色能源装机占比将提升至85%。社会效益方面,规划项目每年可节约火电发电标准煤约77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738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3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4.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