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能源规划布局、能源项目建设安排上,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特别是优先安排深度贫困地区的项目。”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表示,国家能源局在政策支持、资金投入、攻坚发力、定点帮扶四个角度“精准发力”,实现了农村用电条件大幅提升,农村用能方式深刻变革。
2015年,我国全面完成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解决了4000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在发展中国家率先实现了人人有电用。2019年底,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前达到预定目标,完成160万口农村机井通电,涉及农田1.5亿亩;为3.3万个自然村通上动力电,惠及农村居民800万人。小城镇中心村用电质量全面提升,惠及农村居民1.6亿人。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负责人李创军表示,2019年底我国已经提前完成了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任务。今年上半年,提前完成了“三区三州”、抵边村寨农网改造升级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显著改善了深度贫困地区210多个国家级贫困县、1900多万名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用电条件。
目前,农村年平均停电时间从2015年的50多个小时降低到15个小时左右,综合电压合格率从94.96%提升到99.7%,户均配电容量从1.67千伏安提高到2.7千伏安。
章建华表示,目前,农村电气化率为18%左右,比2012年提高7个百分点;电冰箱、洗衣机利用率明显提高,空调保有量是2012年的2倍以上。农村用能清洁化程度不断提高,2018年清洁能源占农村能源消费总量的21.8%,比2012年提高8.6个百分点。
能源开发建设为贫困地区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发挥了重要的脱贫带动作用。2012年以来,贫困地区累计开工建设大型水电站31座、6478万千瓦,现代化煤矿39处、年生产能力达1.6亿吨,清洁高效煤电超7000万千瓦,合计增加就业岗位超过10万个。
李创军表示,国家能源局先后五批下达了光伏扶贫的专项建设规模和计划,地方参照国家政策组织实施了一批光伏扶贫的项目。截至2019年底,光伏扶贫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累计建成光伏扶贫电站2636万千瓦,惠及近6万个贫困村,415万贫困户,每年可产生发电收益约180亿元。在光伏扶贫电站里面,建成约8.3万座村级电站,覆盖9.23万个村,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5.98万个。
“我国近一半建档立卡贫困村都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光伏扶贫对脱贫攻坚作出很大贡献,覆盖2397万人。”李创军说。
章建华表示,未来将实现能源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优化农村能源供应结构,推进农村能源的变革。
章建华表示,将继续抓好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与此同时要支持中西部地区开发能源资源,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动能。(记者崔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