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项目备案前需要取得的手续
自2013年8月29日起,光伏发电项目已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相比风电而言,光伏项目采用备案制,各地主管部门对于备案前应取得的支持性文件规定不一,通常更为简化。
一般来说,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主体提出备案申请时,应提供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规划选址、太阳能资源测评、建设规模、建设条件论证、电力送出条件和电力消纳分析)、项目场址使用或租用协议、省级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审核意见、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文件,但前述文件无须主管部门审批,不属于通常理解的开发手续范畴。
另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和建设流程相对简便,明确免除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等支持性文件。
光伏项目的核准/备案
取得了项目核准/备案前置文件后,光伏项目便可申请办理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对于光伏项目,目前,大部分省份已将备案权限进一步下放至地(市)或县(区)级。其中大部分省份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备案权限已下放到了县(区)一级。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可直接并网,由电网企业进行登记,并由电网企业集中代个人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
另外,针对光伏项目在核准或备案后、并网前的买卖或投资主体变更问题,国家能源局和各省、市发改委明确表示禁止光伏项目倒卖“路条”,并网前不得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如果期间需要变更投资主体的,光伏项目需要到项目备案机关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不过光伏项目建成并网后的股权转让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可以在项目并网后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变更投资主体。
其他支持性文件的取得
包括环境影响评估文件、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手续、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建设用地批复书)、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网接入和本地消纳意见等,同时需要依据每个项目的特殊情况,取得洪水影响评价、民用机场安全环境保护意见、使用林(草)地审核同意书/林地采伐许可证等文件。
提别提示,如果项目未办理项目用地和规划、环保等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可能会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拆除,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综上,项目合规性涉及到方方面面,只有手续齐全,才不会给项目“埋雷”,以确保运营期的合理收益。
原标题:最新:光伏项目开发前期所需手续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