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能监办出台《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电力用户准入条件为最小调节能力不低于10MW,响应持续时间不小于2小时,辅助服务聚合商准入条件为总调节能力不低于20MW,单日累计响应持续时间不低于2小时,独立储能准入条件为不小20MW/40MWh。其中独立储能市场主体申报价格从意见稿中的750元-950元/MWh改为按照火电机组参与电力调峰交易末档区间执行。
原标题:山西正式出台独立储能参与调峰市场交易细则!
日期:2020-12-29 | [复制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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