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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谷度电补贴1.2-2元,天津启动2021年度电力需求响应工作
日期:2021-02-04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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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天津市工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不断挖掘电动汽车、储能等响应资源,形成占全市年度最大用电负荷3%左右的需求侧机动调峰能力。

电力需求响应类型分为“削峰需求响应”和“填谷需求响应”。其中参与填谷需求响应要求电力用户、负荷集成商的响应能力不低于500千瓦;参与削峰需求响应的响应能力不低于500千瓦。居民侧电动汽车用户暂无需满足响应容量要求,由负荷集成商代理以集中形式参与。填谷需求响应固定补贴1.2元/kWh、竞价补贴1.2-2元/kWh,削峰需求响应一般采用固定补贴价格模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的通知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有关单位:

根据《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发改运行规〔2017〕1690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电力需求响应工作,增强需求侧机动调峰能力,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促进源网荷储协同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支撑,因地制宜探索完善需求响应工作机制,引导、激励电力用户优化用电方式,主动参与春节、夏季等重点时段电力需求响应,实现电力削峰填谷效果,不断挖掘工商业、电动汽车、非工空调、储能等响应资源,形成占全市年度最大用电负荷3%左右的需求侧机动调峰能力,保障电力供需平衡,服务民生保障,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二、实施方式


(一)响应类型和规模

电力需求响应类型分为“削峰需求响应”和“填谷需求响应”。根据电力供需实际,确定启动需求响应类型和响应规模,以发布的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为准。

(二)参与条件

(1)具备一定负荷响应能力的电力用户、负荷集成商等,原则上,参与填谷需求响应电力用户、负荷集成商的响应能力不低于500千瓦;参与削峰需求响应工业用户、负荷集成商的响应能力不低于500千瓦,非工业用户的响应能力不低于100千瓦。鼓励中小型用户通过负荷集成商参与。居民侧电动汽车用户暂无需满足响应容量要求,由负荷集成商代理以集中形式参与。

(2)电力用户、负荷集成商的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参与主体自行承诺,如不符合将取消补贴资格)。

(3)用电数据接入市级需求响应系统平台,保证数据可监测、可核查。

三、补贴标准


(一)补贴价格

填谷需求响应一般采用固定补贴价格、竞价补贴两种模式,削峰需求响应一般采用固定补贴价格模式。电力用户、负荷集成商参与需求响应补贴价格以申报响应容量为依据,具体要求以发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表1  电力需求响应补贴价格

(二)补贴价格系数

为提高申报响应量准确性,按以下原则核算补贴金额:

1、对于连续多日开展的填谷需求响应,首个有效响应日实际响应量低于日申报响应量的50%,则此次需求响应补贴按0计算;

2.对于不同完成情况的电力用户、负荷集成商将在补贴价格基础上乘以补贴价格系数:若日实际响应量低于日申报响应量的80%,按照补贴价格的20%进行补贴;若日实际响应量在日申报响应量的80%至120%,按照补贴价格进行补贴;若日实际响应量高于日申报响应量的120%,高出日申报响应量120%的部分按照补贴价格的10%进行补贴。

3.原则上,居民侧电动汽车用户参与需求响应时,按照实际响应量进行补贴核算,不受补贴价格系数的考核。

表2  电力需求响应补贴价格系数

四、基线负荷

1、填谷需求响应原则上以上一年度对应时段用电量,并结合用户参与响应历史情况设置基荷调整系数,作为测算用户基线负荷的依据。

2.削峰需求响应原则上参考《需求响应效果监测与综合效益评价导则》(GB/T 32127—2015)测算。

3.负荷集成商的基线负荷,参照上述原则,按其代理的全体用户的总负荷计算。

4.需求响应基线负荷测算具体方法以发布的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为准。如对基荷测算方法有歧义,原则上应在需求响应执行日前15个工作日提出书面说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同市电力公司进行核定,若方法科学合理,则采纳并进行公示。

五、实施流程

(1)用户申请

电力用户、负荷集成商通过天津市能源供需互动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填报相关信息,通过审核后完成注册。未安装能效监测终端的用户需配合市电力公司提前安装。

(2)启动响应

当电网出现区域性负荷缺口且小于需求响应能力时,优先选择开展需求响应缓解供需矛盾,由市电力公司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启动需求响应建议。

(3)响应邀约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响应实施细则,市电力公司通过响应平台向用户发出响应邀约指令。电力用户、负荷集成商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填报日申报响应量。对于申报参与固定补贴价格模式的主体,经系统校验确认响应能力符合条件后,申报成功;对于申报参与竞价补贴模式的主体,按照竞价指引进行竞价,确定补贴价格,竞价指引以发布的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为准。

(4)响应执行

电力用户、负荷集成商应按照实施细则要求,以申报成功的响应容量执行,并保证用电采集系统运行状态良好,连续稳定传输数据。

六、效果评估和补贴资金核发

需求响应结束后,市电力公司冻结响应时段监测负荷等数据,对实际响应量进行计算。电力用户、负荷集成商的实际响应量为同一时段的实际用电量与对应基线负荷用电量的差。

市电力公司在汇总需求响应结果基础上,按照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电力用户、负荷集成商补贴金额为实际响应量与补贴价格以及补贴价格系数的乘积。

市电力公司于响应结束后30天内将效果评估报告和补贴资金情况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门户网站对补贴资金情况进行公示,会同市财政局等单位,按照市级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拨付补贴资金。

七、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需求响应工作统筹协调,市电力公司负责组织各区供电公司协同相关单位开展需求响应的具体组织实施。

2.强化负荷预测。市电力公司加强电力运行监测,做好供需形势预测。当需求响应能力小于负荷缺口时,应及时启动有序用电方案。

3.加强政策宣传。市电力公司组织各区供电公司做好电力需求响应用户调研和政策宣传,帮助用户分析用电特性,深入挖掘用户负荷调节潜力。

4.确保精准执行。电力用户、负荷集成商认真评估响应能力,提高实际执行精准度。当预计实际响应量将出现较大偏差时,应及时反馈给市电力公司。

5.做好效果评估。市电力公司跟踪用户、负荷集成商参与需求响应的履约情况,加强需求响应情况分析,为后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措施等提供依据。

特此通知。

2021年1月26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力处 章建新;联系电话:8360805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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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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