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中国风电光伏累计装机量 数据来源:《中国能源大数据报告(2020)》、中电联,单位:万千瓦
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带来了储能产业的大机遇。机遇与挑战
风光电大规模应用。在我国实现“3060”目标的背景下,光伏和风力发电成本进一步下降,光伏和风力产业都将获得巨大发展,电网健全的地方需要储能来对冲风力和光伏发电的潮汐作用,电网不健全的地方更需要储能系统来组建微电网系统。为此,国内外市场都需要巨量的储能系统来为大电网和微电网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做保障。可以说储能是风力和光伏发电大规模应用和发展的关键保障措施之一。
储能电池产业的加快发展。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有力推进了国内储能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产业规模已占全球70%以上。巨大的应用市场正在推动储能成本呈市场总量增、终端销售价减的摩尔定理特点。未来3~5年,是储能电池成本进一步降低、储能市场从政策补贴推动市场向市场化推动转变的关键期。
缓解电力峰谷差矛盾。近几年,国家电网逐步通过下调谷电价格来实现企业减负,进一步拉大了峰谷电价的差价。从我省(浙江省)最新的电网销售电价看,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用电峰谷电价的差价区间已达到0.67~0.83元/度,储能系统成本的下降,为电力终端用户侧储能电站的投资与发展创造了经济可行性。据调查,在江苏、北京等储能电站市场已开始试点的省份,储能电站的静态投资回收期已达到7~8年,预计未来3年内,静态投资回收期可以在5~6年左右。
“能耗双总控”压力巨大。2013年以来,省级财政通过度电补贴政策来大力推进风力和光伏发电应用市场,但是由于我省人多地少,地面风力和光伏发电市场空间较小,工商企业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空间也逐步减少。因此,建议“十四五”碳中和涉及的各项产业发展规划中,我省在挖掘风力和光伏发电潜力的同时,加大储能系统的多层次应用,从而提升风力和光伏应用空间、增大减排空间。
相关建议
提高思想认识。
我省应加强学习,清晰认识到发展储能产业是碳中和事业的重点工作和经济发展的机会,是我省挖掘风力和光伏发电空间的关键助力,是我省实现“能耗双总控”的重要方法。
加强产业研究。
一是深刻认识储能产业的巨大总量和产业机遇,着眼于全产业链和内外双循环,以规划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推动储能关键技术研发和系统集成。
二是重点加强锂电储能基础技术创新研究,围绕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性、高效率的总体目标,开展储能关键材料、单元、模块、系统和回收技术研究,发展储能材料与器件测试分析和模拟仿真技术。
三是鼓励储能产品生产企业开发应用先进的储能系统集成、能量管理系统与智能控制技术,实现电池、PCS、BMS、EMS等各个单元完美组合,以及与电力系统深度融合、协调优化运行。
四是推动储能先进技术创新中心、重点企业研发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
五是完善储能项目准入及评价标准,重点推进安全、质量与环保等标准的研制。积极参与储能国际标准化活动,牵头或参与研制储能的重要国际标准,形成一批与国际接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六是开展储能适应性检测技术研究,开发高精度、高可靠性的测试技术和专用测试设备,提升检测设备的智能化水平和测试效率。
七是加快建立全流程、全要素的精细化、系统化管理,构建储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保障储能系统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和环保回收再生。
加大政策支持。
一是出台政策。依据国家政策和参考江苏省的做法,出台我省储能参与电力辅助服务以及用户侧储能电站政策,率先建设全国储能应用示范省。我省应当加快出台《浙江省加快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支持和引导先进电池企业加大储能技术研发和创新,今年开始推动用户侧储能电站市场。
二是政策协同。我省发改、工信等相关部门可会同电网企业,进一步降低谷电价格,既为企业减负,又拉高峰谷电价差价,更好地为用户侧储能电站创新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
三是加大支持。一方面,制订储能产业创新鼓励目录和应用补贴目录,对技术研发和创新给予科研补贴,对技术创新产能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贴,对终端应用的用户侧储能电站明确给予一定的度电补贴(比如西安的政策是给予1元/度的补贴政策);另一方面,出台专项绿色金融政策,明确支持终端应用类项目,做大储能市场,从而大规模拉动全产业链发展。
原标题:碳中和背景下谋划储能产业大发展的十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