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正式发布。文件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凸显了新发展阶段党中央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高度重视。
此前,国务院扶贫办已整建制改革为国家乡村振兴局,将于近日正式挂牌,从顶层设计层面开始筹划扶贫机构向乡村振兴机构的调整事宜,统筹全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工作。作为光伏从业者,我们该如何参与到乡村振兴的大潮中呢?
做好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
《意见》要求,设立衔接过渡期。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抓紧出台各项政策完善优化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发展产业、参与就业,依靠双手勤劳致富。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
光伏扶贫是“造血式扶贫”的典型代表,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累计建成光伏扶贫电站2636万千瓦,惠及近6万个贫困村,415万贫困户。从索比光伏网此前参与的调研看,多数电站能够在扶贫主办部门、能源主管部门、电网公司的支持下正常运行,发电量接近预期水平,但也有部分光伏电站存在造价偏高、组件效率偏低、运维管理不到位等现象。希望相关部门在“十四五”阶段给予光伏扶贫电站更多关注,加强运维管理,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有实力、认真负责的运维企业,确保扶贫电站收益稳定可靠,扛起托底责任,真正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
开发光伏项目需注重耕地、环境保护
《意见》要求,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科学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加强和改进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健全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机制,加强耕地保护督察和执法监督,开展“十三五”时期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近年来,随着光伏发电装机规模攀升,可用于安装光伏项目的土地越来越少。以2020年平价上网项目规模排名第一的广东为例,多数光伏电站都采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方式对土地资源实现复合利用,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提升单位面积土地的综合收益。在此,我们也建议光伏企业在开发新项目时,重点关注土地类型,规避法律、税费等风险,同时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合理处置各类垃圾,让光伏电站全生命周期更“绿”!
加强乡村基建,大力推广户用光伏
《意见》要求,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有序实施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
2020年,全国纳入2020年国家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光伏项目装机容量超过10GW,再创历史新高。据了解,大多数户用光伏项目位于乡村地区或城乡结合部,在振兴乡村经济、推广绿色低碳能源应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随着农网改造计划的推进,电网公司对光伏的支持力度逐步加强,每个自然村可以安装的户用光伏规模也越来越高,从而惠及更多乡村人口。此外,许多乡村道路计划配置太阳能路灯,也给光伏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市场机遇。
原标题: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光伏企业需关注这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