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为满足业务拓展的需求,公司与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浙江省临安市共同出资设立临安泰特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福斯特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20%。
该合资公司以经营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发电设备的销售;光伏发电技术咨询;分布式光伏发电等为主。
根据公告,正泰新能源负责合资公司项目的建设、整体运营、生产资源的协调和管理;福斯特协助开发挖掘屋顶资源和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参与合资公司的建设、生产和运营,积极协助合资公司融资工作,支持合资公司通过金融机构以合法途径筹措资金。
福斯特表示,通过与正泰新能源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开展分布式发电等业务,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现有的客户资源,开展多样化合作;有利于拓展公司的经营范围,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