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旭辉报道:近日,陕西省西安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申报公共(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市级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采取“逐级上报、统一验收、网上公示、核发补贴”的方式进行。
《通知》显示,补贴范围为2020年9月25日前在西安市范围内(不含西咸新区)新建设投运(投运时间以电力部门供电答复时间为准)、接入市级平台、未申领过市级补贴的公共(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7】80号文)明确的“给予充(换)电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财政补贴”的标准执行。
同时,《通知》明确了企业申报需提供的资料,包括验收申请表、备案确认书、单位营业执照、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接入市级平台证明材料、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充电桩安全检测报告等。此外,《通知》还指出,合伙经营的充电站,需提供双方补充协议,明确一个申报主体。
原标题:西安申报公共充换电础设施建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