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 » 正文
 
深圳探路输配电价改革 电网总收入固定低买高卖盈利模式终结
日期:2014-11-0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appl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要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通知》强调,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是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约束和收入监管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电网企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条件。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输配电价改革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试点工作,并尽快提交首个监管周期(2015年-2017年)深圳市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报告。新电价机制自2015年1月1日起运行,原有相关电价制度停止执行。

“改革后电网以过网费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能够实现稳定收入来源和收益水平。在本次改革之前,政府对电力进行定价,经常出现单边调价的方式,即上网电价上涨而销售电价不上涨 ,电网企业承担损失。改革后能够确保电网企业的稳定收益,有利于电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电网内部人士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上述改革更大的意义在于为电力市场的放开创造有利条件。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欧阳昌裕表示,盈利模式改变后,电网公司便与发电企业及售电企业没有了利益之争。国家对其考核角度也将发生非常大的改变,电网公司需要无歧视地对所有顾客开放,包括发电公司和用户,维持好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做好政府委托的其他任务,比如电力普遍服务,特殊供应等。

扩展阅读:发改价格【2014】237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经济参考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