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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光伏产业带来“阳光收益”
日期:2021-06-0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tianyang_ts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寺沟村光伏发电全貌

今年来,灵台县坚持将绿色环保、收益长期稳定的光伏产业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把土地和光照资源优势转变为百姓兜里的真金白银,实现了当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双赢。

近日,记者走进灵台县新开乡,在通往寺沟村的半山腰远远看见一大片蔚蓝醒目的光伏板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与蓝天白云交相辉映。这些把光能转化为电能的光伏板,如今已经成为当地百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阳光收益”。

今年67岁的吴拴省正在清理发电站的杂草,老吴是通过公益性岗位当上了电站看护员,成为光伏发电站“阳光存折”的“受益大户”,每年通过劳动所得的光伏收益,让他过上了盼望已久的好日子。

“我去年一年在通过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总共收入了11000块钱,我的工资全靠它,太阳出来就能赚钱,我觉的光伏发电非常好。”老吴乐呵呵的告诉记者。

以前的寺沟村是“空壳村”,光伏扶贫立竿见影,补齐了村集体经济短板,还能在电站维护、公益岗位方面带动村民增收。

“我村电站建成以后,所产生的电并入了国家电网,电力公司每月将收入打入村账,去年收入了26万左右,20%的留存于电站运行维护和村上的基础设施建设,80%分配给我村参加公益劳动的群众,最高分配收益11000元左右,最低的分配收益2000多元,不但带动群众增收还发展壮大了我们村的集体经济,”灵台县新开乡寺沟村党支支部书记仇继红介绍说。

据了解,自2018年以来,灵台县先后分两批次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30座,总装机容量2753千瓦,涉及13个乡镇30个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建成后确权到村,资产无偿移交给村集体,截止目前,总收益500万元,村均16.6万元。电站运行期可达25年,每年可为30个村集体创造收入240万元以上。

灵台县能源局副局长白建华告诉记者,“下一步,我们能源局将村级光伏电站运营管理作为为群众措办的事实之一,长抓不懈,每季度督查检查一次,及时排查处理电站故障,确保群众长期稳定收益。”

原标题:灵台:光伏产业带来“阳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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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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