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文件,2018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列入2020年光伏竞价名单但未并网的项目,2019、2020年的平价风电、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和竞价转平价等项目,纳入山东省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
对于保障性并网范围以外仍有意愿并网的市场化项目,可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后,由电网企业予以并网。并网条件主要包括配套新增的抽水蓄能、火电调峰、新型储能等灵活性调节能力。
但需要注意的是,2019和2020年国家公布的竞价、平价光伏发电项目,须在2021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其余项目须在2022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未按时并网的项目将被移除保障性项目名单,后续按市场化并网手续申报。
文件明确,市场化并网项目初步名单以及各项目建设条件落实、开发时序以及承诺事项等于6月29日前上报省能源局,各市提出的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以及各项材料要在7月16日前上报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
原标题:山东明确风光项目并网条件突出灵活性调节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