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怎样将可再生能源与电网捆绑发展?德国光伏发电峰值发电功率已经高达德国一半的电力消费,如此大规模的可再生能源,德国电网要怎么匹配?在电压等级、电网建设规模等方面有什么规划?
科勒:新版的《可再生能源法》要求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必须适合电网发展的进度,也就是说,电网改造到什么程度,可再生能源才能发展到什么程度;反之,如果一个区域的电网不能承受,那么可再生能源就不能再发展。
德国北部的风电发展得很快,由于德国的电力负荷集中在南部与西南部,所以必须要建设高压输电线路将风电从几百甚至1000千米外输送过来。据我们的测算,要消纳北部的风电,德国需要建设4800千米的高压输电线路。线路没建起来,电就送不出去。
德国建设电网的过程也很复杂和漫长,首先要提交规划,然后和各利益主体反复讨论修改,最终经过网监局批准之后才能建设,建设与运营的成本最终摊在电费中。目前德国已经通过审批,要建设4800千米的高电压输电线路,其中2000多千米是交流高压线路,包括采用380千伏的德国建设和运营的最高电压等级。目前还规划2800千米的直流高压线路,具体电压等级还在讨论中。
记者:如您所知,中国也和德国一样,资源与负荷分布不均,风能和太阳能资源富集区距离负荷中心长达上千甚至数千千米。中国正在建设1000千伏的特高压输电线路,将西部可再生能源送到东部负荷中心。您认为这样的特高压输电线路对于中国未来的风能和太阳能的更大规模开发是否是必不可少?对此,您有哪些建议?
科勒:根据我们的经验来看,特高压电网对于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是非常必要的。发展新能源必须要发展电网,中国的情况还不完全与德国相同,虽然德国北部地区用电没有南部多,但毕竟还有一部分负荷,可以消纳一些风电,而就我所知中国的西北部地区负荷非常少,包括风电和太阳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却更为丰富,内蒙古地区现在已经承受不了如此多的风能。就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和规模来看,中国的特高压电网不是建早了,而是建晚了,新能源发展必须要与特高压电网等基础设施同步建设。
记者:德国在弃核之后,电价上涨明显,民众对此态度如何?
科勒:放弃核电,电价就会更贵,但是这是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之后,德国全体民众的共同决定。为了更安全的电力供应,就要支付更高的电费,多支付的成本是老百姓认可的。因为放弃核电的那一刻,大家就知道会付出代价,但是德国社会最后同意承受这个损失。
记者:德国能源转型2.0版和之前版本相比,实现了哪些升级?
科勒:关于能源转型,我们目前达成两点共识。一是
光伏和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要和电力系统相匹配,要考虑电力系统的接受能力和极限情况。所以,我们还要再修订可再生能源法,逐步取消之前的20年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不变的条款,新装机的可再生能源将不享受补贴价格,要和传统电力一样到市场上交易,让投资者决定投资收益问题,鼓励可再生能源在电力交易市场中实现自身价值,所以20年不变的电价政策马上就要结束了。
二是一定要让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与电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相匹配,不能只管发电,而不管系统,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基础建设,另一方面要引入市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