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晶科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有限拟将其持有的宜兴品和、宿州盛步和宿州晶海各100%股权出售给湖北新能源,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2,533.74万元。宜兴品和、宿州盛步和宿州晶海分别为宜兴35兆瓦、两淮蕲县镇20兆瓦和两淮大营镇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的运营平台公司。
晶科科技表示,通过本次交易,可为公司开发建设新平价电站储备资金,符合公司转型平价光伏电站运营商的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公司自持电站的结构和收益质量,同时有助于降低存量补贴电站的不确定性风险。
原标题:晶科科技:拟以约1.25亿元向湖北新能源出售85MW光伏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