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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发电量将占全部用电量约11%
日期:2021-07-1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shenlu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左右。

今年是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的第一年。中国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

“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发展的边界条件发生深刻变化,有必要按照目标导向,出台新的年度政策,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给行业和企业更加明确的预期,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实现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跃升发展。”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关负责人介绍。

为做好大规模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消纳工作,《通知》提出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各省区市完成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并网项目,由电网企业实行保障性并网,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不低于9000万千瓦。《通知》还明确,今年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财政补贴预算额度为5亿元。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户用光伏项目配备储能。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消纳。

优化风电、光伏发电发展环境方面,《通知》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督促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推动出台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减轻新能源开发建设的不合理负担。电网企业对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保障性并网项目和市场化并网项目不得附加额外条件。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9.34亿千瓦,同比增长约17.5%。其中,风电装机2.81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2.53亿千瓦。 

原标题:“风光”发电量将占全部用电量约11%
 
相关阅读: 风电 光伏发电 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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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低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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